# 父母共用產假及額外政府承擔薪資產假 下個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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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3-2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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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iStock）

下個月1日起，新的父母共用產假（Shared Parental Leave）以及額外兩個星期的政府承擔薪資產假（Government-Paid Maternity Leave）將生效。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發表文告說，新措施實施後，符合條件的在職父母將能共享最多十個星期的帶薪假期。當局將分兩個階段落實這項政策，以便讓僱主有時間進行調整。

其中，下個月1日起迎來公民新生兒的在職父母，可以在新計劃下共用六個星期的產假。明年4月1日起出生的公民嬰孩，他們父母的共用產假將增到十個星期。

育有新加坡國籍新生兒的在職父母必須在孩子出生的12個月內用完父母共用產假，而這項新條例的默認安排是讓父母雙方平均分配假期，但他們可以根據家庭需要，靈活地進行分配，例如：母親申請五個星期，剩餘的一個星期由父親申請。

為了讓僱主有足夠的時間進行調整，有意申請父母共用產假的雇員必須提前通知僱主。僱主也可以通過網站核實雇員提出的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