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與「仇人」談判致傷他人　男子畏罪逃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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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6-13
Source: 獅城新聞

![與「仇人」談判致傷他人　男子畏罪逃越南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6/17460436.avif?0)





（新加坡訊） 男子在停車場偶遇「仇人」，下車談判，卻與「仇人」女友的弟弟起口角，用巴冷刀砍傷對方脖子，畏罪潛逃到越南，將近5個月後才回獅城自首。

被告是陳俊龍（35歲），面對4項包括刑事恐嚇、用武器蓄意傷人，以及對他人動粗等控狀，前天被判坐牢兩年又6周，鞭打6下，外加罰款3000新元。

案情顯示，去年6月24日，凌晨3時23分，被告在新加坡森林商業中心地下停車場看見一名「仇人」，於是下車與對方解決兩人的恩怨。

當時，對方正在為女友的28歲弟弟王俊明慶生。豈料，被告下車談判時，卻與王俊明起了爭執。

被告氣煞，從車內拿出一把刀刃有30公分長的巴冷刀，狠狠往王俊明脖子砍下。被告砍人後開車回家，將巴冷刀丟棄在住家附近的垃圾槽。

深知惹上麻煩，被告決定畏罪潛逃，買了一張飛往越南的單程機票，當天上午8時26分就搭飛機離開。

潛逃期間，被告接到家人打來的電話，勸他回返新加坡自首。被告不想繼續當通緝犯，去年11月20日返新，抵達機場時被逮捕。 

被告的罪行被停車場閉路電視拍下，控方昨日在法庭上播出部分畫面。

王俊明頸項被砍，鮮血濺到路面上，被送到新加坡中央醫院接受治療。他的左頸有一道20公分長的傷口，在醫院住了兩天，拿了30天的病假。

王俊明今年4月17日拍下傷口的照片，傷疤還是看得見。

控方陳詞時表示，被告用巴冷刀砍人，可造成嚴重後果，加上他事後畏罪潛逃，顯示他沒有悔意，求法官判他坐牢至少兩年又6至7周，鞭打8下，外加罰款3000至4000新元。

控方透露，被告在2021年11月29日午夜12時45分，在後港中心的停車場，因停車位被3名路人擋住，結果拿著鐵棍質問他們，並推了其中一人的肩膀。

「被告在接受調查時，犯下用巴冷刀傷人的案件，可見他變本加厲。」（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