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指欠6800元接「最後通牒」 租客一家四口連夜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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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0-29
Source: 獅城新聞

![被指欠6800元接「最後通牒」 租客一家四口連夜搬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53/17533453.avif?0)





租戶搬離後，單位內的冰箱留有食物。（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一家四口公寓租客被指一年內屢欠租金累計6800元，在屋主給出「最後通牒」後連夜打包搬走。屋主怒報警。租戶則稱，8600元押金還在屋主手上。

《聯合早報》報道，該名屋主李先生（60歲，自僱人士）指出，他於2023年12月將位於義順的雙臥室公寓單位出租給一個華人家庭。雙方簽下兩年租約，每月租金4300元。

李先生說，一家四口入住的首三個月如期交付租金，但之後就開始以各種理由拖欠。

「有的月份付數百元，或千多元。中介告知，對方以各種理由少付租金。」

他透露，租戶截至10月19日拖欠累計6800元。李先生於是透過中介給對方「最後通牒」，稱若想繼續住在該單位，須在10月21日前付清。

不過他說，對方不但沒有如期還錢，還連夜打包搬走，留下凌亂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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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自行安裝電子鎖。（取自早報網） 

李先生的房屋中介洪先生（41歲）說，該租戶收到「最後通牒」後，曾表示會在期限內把欠款還清。殊不知到期了租戶沒還錢還搬走。他事後無法聯繫上租戶，只好代房東報警。

根據受訪者提供的照片，租戶搬走後單位內的冰箱仍留下不少食物，地板上有污漬，櫥櫃內放了不少雜物。

## 租戶：非欠錢逃走 仍有押金在屋主手上



媒體聯繫上租戶吳先生，他說一家人並非欠錢逃走，而是中介限他48小時內把錢還清，否則就要他離開，所以他在期限內先行搬走。他還指，8600元的押金還在屋主手上，足以償還所欠的租金。

「我們因沒能力租下去，才自動搬走。押金在對方那裡，他們並沒有損失。」

洪先生則說，屋主堅持住戶提前搬離是毀約，因此要沒收押金，並要求對方償還所欠租金。 

警方受詢時證實接獲相關報案。

## 以喪母為由拖租 卻無出示證明



以母去世為由拖欠租金，但未給出證明。

李先生表示，租戶曾以母親去世，需花費大筆開銷為由拖欠租金，但被要求出示死亡證明時，對方卻給不出。

「如果他真的遇到什麼急事，我是會通融的，但是他拿不出證明。」

洪先生則透露，租戶也曾以女兒需要繳學費、資金周轉不靈等理由欠租。

針對此說法，租戶表示他母親去世是事實，但不曾說過因女兒學費或資金周轉等問題不交租。

## 擅自裝電子鎖 租戶：屋主「賺到」



租戶被指擅自安裝電子鎖，離開前才交出密碼。

李先生指，租戶未經同意在單位大門安裝電子鎖，也沒交出備份鑰匙，直到離開前才告知密碼。

他還指租戶搬離後留下未清理的家具，牆壁上現坑洞，他需花錢整修才能另尋租戶。

租戶則說，他自費安裝電子鎖其實是屋主「賺到」。

「我還買了沙發和電視櫃，也貼了保護隱私的窗戶膜。這些我都沒有一起搬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