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漢「洗黑錢」   拖老母下水   幫愛情騙子收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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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11-29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8日訊）離婚漢犯罪還拖七旬母下水，用母親的銀行帳號「洗黑錢」，幫愛情騙子收贓款，被判坐牢七個月又七周。

45歲的被告維摩拉迦，面對四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和牴觸一項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他昨天承認其中兩項罪行，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揭露，被告認識一名住在馬來西亞吉隆坡的男子約翰尼，並知道他進行一些犯法的交易，不時會有大筆不同貨幣的錢轉帳到不同的國家。

2017年7月，被告要求約翰尼讓自己參與他的生意，約翰尼最終答應。約翰尼要被告把銀行帳號資料發給他，讓他在收到錢後提出，帶著現金與他會面交給他。

同年9月21日，約翰尼說可能會將12萬美元（約48萬8000令吉）轉入他的銀行戶頭。被告還說必須儘快提出，避免被警方發現後凍結戶頭，到時什麼都拿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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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當騙子跑腿還拖母親下水，被判坐牢七個月又七周。（示意圖） 

被告在2018年1月19日收到第一筆5000元（約1萬5000令吉）的款項，他同天立刻在馬來西亞提出，並與約翰尼會面後交給他。

愛情騙局的受害人在掏出7萬1560元（約21萬7616令吉）後，發現自己受騙，報警處理。

警方在收到她轉帳的多個戶頭內，查到一名75歲蔡姓婦女，也就是被告的母親。

被告說，他是破產人士，沒有銀行戶頭，才會交出母親的銀行帳號。

法官判他坐牢七個月又七周，並批准他的申請，讓他展延至明年1月11日才開始服刑。（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