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汽車天橋下 為晾衣大打出手 清潔工持械判監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WW0aO
Published: 2021-10-23
Source: 獅城新聞

![住汽車天橋下 為晾衣大打出手 清潔工持械判監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80/16805137.avif?1634905862)





住在汽車天橋下的清潔工與無業漢，為了晾在圍欄上的衣服起爭執繼而大打出手，雙雙被控上法庭。法官審理案件時追問主控官，當局是否會採取行動？是否會有社工給予兩人幫助，為他們找到棲身之所？

被告劉敬明（60歲，清潔工）前日（10月21日）承認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罪，被判坐牢四個月又兩周。

無業漢許福雄（51歲）則在本月13日被控一項蓄意傷人罪。他表示有意認罪，料將在11月19日出庭認罪。

調查揭露，被告和許福雄都是流浪漢，露宿在阿裕尼徑靠近毅德國際學校（Nexus International School）的泛島快速公路汽車天橋下。

今年7月30日晚上約11時10分，許福雄告訴被告，說環境局人員早上到訪，通知他不能在溝渠旁的圍欄上曬衣服。雙方因此發生激烈的爭吵，許福雄拿起木板打被告的左臉。被告也從背包里抽出美工刀，劃傷許福雄的左臉。

此時，來找許福雄的朋友立即報警，警方抵達後將兩人送往陳篤生醫院診治，並從溝渠中找到被告使用的美工刀，刀片長約5公分。

醫藥報告顯示，被告的左臉有一道10公分長的傷痕，許福雄的左臉則有一道7公分長的刀傷。

針對兩人留宿汽車天橋下，法官詢問兩人是否有住所？主控官稱兩人就「住在」汽車天橋下。

法官接著問主控官，若環境局人員曾到訪，那當局是否會採取行動？否則該地點似乎是能合法居住。

法官也詢問主控官，是否會有社工給予兩人幫助，為他們找到棲身之所？

主控官表示，當局相信已知道情況，她也會為兩人聯繫相關部門，幫助他們找到居所。（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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