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節豪傑大廈命案 華青判監57個月鞭12下

2021/03/06   •   2萬閱
烏節豪傑大廈命案被告陳洪勝今日被判刑滿57個月,並處以12下鞭刑。這起2019年7月命案涉及多名被告,包括陳洪勝等,曾因棄保潛逃,最終再次被逮捕。案件背景涉及非法持有危險武器等罪行,反映出烏節豪傑大廈的治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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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5日訊)烏節豪傑大廈命案的其中一名被告陳洪勝今天被判坐牢57個月,鞭刑12下。

陳洪勝(23歲)原本被控謀殺,但他在獲得減控後棄保潛逃,最終再次遭到逮捕,還押至今。

這起轟動一時的命案發生於2019年7月2日早上6時25分左右。死者沙迪斯(31歲)在烏節豪傑大廈慘遭殺害。

陳洪勝面對8項罪狀,控方以其中3項提控,包括指他在豪傑大廈,與非法持有危險武器者為伍。法官今早下判,判他坐牢57個月,鞭刑12下。

據早前報道,陳洪勝在案發當天保持理智嘗試拉住持刀的友人。

除了陳洪勝以外,涉案的另外5男1女是陳森陽、陳雲勝、陳家興、洪達遠、劉文崇、以及蕭玉珍。(部分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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