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阿伯光天化日之下揮刀砍傷咖啡店老闆及少東,即使警察到場仍恐嚇「我要再殺了他!」,最後被判坐牢10個月,並因曾縱火燒咖啡店,多坐3周牢。
被告是73歲的楊金福,他共面對兩項蓄意傷人罪和一項刑事恐嚇罪,控狀指他在去年8月25日下午1時,於明地迷亞路第2 7 座咖啡店樓上辦公室,分別對咖啡店老闆吳宏光(69歲)和少東吳明泉(31歲)使用刀子,並威脅對方。

咖啡店老闆衣服上沾滿血跡。(檔案照)
根據案情,2020年8月25日下午12時56分,咖啡店老闆步行回到位於咖啡店二樓的辦公室時遇到被告。被告叫老闆等他,說完便離開,老闆不願意和對方說話,便回到了辦公室。
怎料,被告去附近店鋪買了一把刀和剪刀,隨後闖進老闆的辦公室,老闆嘗試逃離,但被告開始用刀子攻擊,老闆抓住對方的手,試圖阻止。
員工看到這一幕,立即通知了咖啡店少東,也有員工大聲呼救。當少東從辦公室出來,看到被告拿著一把刀時,上前阻止,但對方不肯鬆手。
被告向兩人揮舞刀子,老闆和少東則空手奪刀,混戰中被告用刀砍向老闆和少東。這時,兩名咖啡店員工前來協助,成功將被告按倒在地,奪走刀子。
不久後,警察趕到了現場。被告當著警察的面仍威脅咖啡店老闆,大喊「我要再殺了他!」。
前日,被告因砍傷人被判坐牢10個月,由於他前年縱火燒咖啡店,當時被判24個月的強制治療令,但時隔一個月又犯案,因此多做3周牢。(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