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要再殺了他！」 阿伯揮刀砍人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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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3-31
Source: 獅城新聞

七旬阿伯光天化日之下揮刀砍傷咖啡店老闆及少東，即使警察到場仍恐嚇「我要再殺了他！」，最後被判坐牢10個月，並因曾縱火燒咖啡店，多坐3周牢。

被告是73歲的楊金福，他共面對兩項蓄意傷人罪和一項刑事恐嚇罪，控狀指他在去年8月25日下午1時，於明地迷亞路第2 7 座咖啡店樓上辦公室，分別對咖啡店老闆吳宏光（69歲）和少東吳明泉（31歲）使用刀子，並威脅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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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店老闆衣服上沾滿血跡。（檔案照） 

根據案情，2020年8月25日下午12時56分，咖啡店老闆步行回到位於咖啡店二樓的辦公室時遇到被告。被告叫老闆等他，說完便離開，老闆不願意和對方說話，便回到了辦公室。

怎料，被告去附近店鋪買了一把刀和剪刀，隨後闖進老闆的辦公室，老闆嘗試逃離，但被告開始用刀子攻擊，老闆抓住對方的手，試圖阻止。

員工看到這一幕，立即通知了咖啡店少東，也有員工大聲呼救。當少東從辦公室出來，看到被告拿著一把刀時，上前阻止，但對方不肯鬆手。

被告向兩人揮舞刀子，老闆和少東則空手奪刀，混戰中被告用刀砍向老闆和少東。這時，兩名咖啡店員工前來協助，成功將被告按倒在地，奪走刀子。

不久後，警察趕到了現場。被告當著警察的面仍威脅咖啡店老闆，大喊「我要再殺了他！」。

前日，被告因砍傷人被判坐牢10個月，由於他前年縱火燒咖啡店，當時被判24個月的強制治療令，但時隔一個月又犯案，因此多做3周牢。（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