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GIP移民的評估標準是什麼?

2023年06月04日   •   4446次閱讀

新加坡GIP移民的評估標準是什麼?

GIP是新加坡經濟發展局於2005年推出的項目,旨在吸引全球優秀的企業家在新加坡進行投資和拓展業務,並為新加坡經濟注入活力。作為回報,這些高凈值人士將有機會獲得新加坡的永久居留權。截至2017年底,GIP基金管理的資產總值達15億新幣。2020年4月1日新加坡經濟發展局調整了GIP申請者的基本要求及投資門檻,要求申請人需要擁有豐富的商業記錄和成功的創業背景。

時隔三年,經發局再次發布了GIP政策更新,本次調整主要體現在投資條件和再入境許可更新條件上,新政將適用於2023年3月15日起的申請,對於2023年3月15日之前提交文件的申請,仍舊適用之前的制度。對於資深企業主、下一代企業主、快速增長企業創始人可選方案為A、B、C,對於家族理財辦公室負責人則可選擇方案C。

方案A適合在新加坡投資不少於1,000萬新幣(包括現有的實收資本)設立新的商業實體或擴大現有實體業務的申請人。新加坡移民公司楹進集團表示申請人必須提交一份詳細的五年商業或投資計劃書。評估將包括該計劃書的可行性、您在該公司的職責範圍、其公司的商務活動以及相應所創造的本地就業機會。同時,申請人還需要持有該公司至少30%的股權並且是該公司管理層的一員(例如高管、董事會)。該公司必須屬於行業列表中至少一項商業領域。

方案B適合在新加坡投資不少於2,500萬元於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精選基金的申請人。方案B的評估範圍將包括五年內商業計劃的可行性、您在該公司的職責範圍、其公司的商務活動、相應所創造的本地就業機會以及年度商業經費支出等。除了投資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精選基金,本局可要求方案B的申請人分享其可能在新加坡開展的商業計劃。

方案C適合在新加坡成立一家管理不少於兩億元資產單一家族辦公室的申請人,並將不少於5,000萬元投入下列4個投資類別。申請人必須提交一份詳細的五年商業計劃書,其內容須依據申請書表格中所列出的項目。該計劃書必須註明您在單一家族辦公室中的職能以及資產配置及投資策略,包括資產類別、投資行業和地理區域等。

符合以下條件,離岸資產便可作為管理資產的一部分:申請人獲得原則上批准後,將不少於5,000萬元的可投資資產轉入新加坡並由新加坡單一家族辦公室持有;以及申請人在最終批准函簽發日的十二個月內證明自己已將不少於5,000萬元投入下列的4個投資類別(不限於一個類別),並在再入境許可證有效期內在這4個投資類別中維持不少於5,000萬元的投資: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許可的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房地產投資信託、商業信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查詢系統中列出的合格債務證券,由新加坡持牌/註冊的經理或金融機構所發行的基金和對新加坡非上市公司的私募股權投資。

總的來說,GIP政策的更新是為了吸引更多優秀的企業家和資本投資,進一步注入新加坡經濟的活力,為新加坡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和商業收益。申請人需要豐富的商業記錄和成功的創業背景,在選擇方案時需要根據自身情況合理選擇,並提交詳細的商業計劃書和其它申請材料。如果申請被批准,申請人將可以獲得新加坡的永久居留權,以及其他的經濟和社會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