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動腳踏車掛偽造車牌 被控上庭罰3000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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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7-1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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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自2020年來已針對11起涉嫌在電動腳踏車掛上偽造車牌的案件展開調查。（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為躲避執法單位追查，男子在電動腳踏車掛上偽造車牌多個月後被發現，他被控上法庭後被處以3000新元罰款。

《聯合早報》報道，39歲的男子彭毅豐（譯音）面對一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認罪後被判罰款3000新元。

新加坡陸交局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說，當局去年初通知車牌T67的註冊電動腳踏車主，指他於去年1月11日在購物中心的人行道上違例騎車。車主對此感到不解，因為他當時並沒有在那裡附近騎車。

「由於車主打算離開新加坡，無須使用電動腳踏車，因此於去年10月22日註銷車牌。」

沒想到的是，車牌註銷一個多月後，車主卻在11月30日看到一輛掛著T67車牌的電動腳踏車，停在山樂坊旁的柏提路。

車主於是守在一旁，同時撥電報警，並趁被告返回取車時上前對質，進而揭發被告罪行。陸交局事後接手處理這起案件。

進一步調查顯示，被告的電動腳踏車有自己的註冊車牌，但後來因事故而受損。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在去年8月前後開始盜用T67車牌，但從原車主同年1月就接獲違例通知的情況推斷，T67車牌可能在更早前就已被盜用。

被告後來承認，他盜用車牌是為了隱蔽身份，躲避當局的追查。法庭文件並沒有透露被告為什麼選擇使用T67車牌號碼。

陸交局：證據足夠將採取行動包括控上法庭 

當局發言人透露，自2020年以來，當局一共針對11起涉嫌在電動腳踏車掛上偽造車牌的案件展開調查，其中兩人（包括彭毅豐）事後被提控，罪成後各被罰款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