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旬男破門偷竊　掉樂齡卡留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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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5-0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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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門行竊案發生在「文東記」餐館二樓的員工宿舍。

（新加坡訊）潛入員工宿舍偷竊，70歲男子不僅被監控器拍下，還把自己的樂齡卡落在房門前。男子偷走護照與手機後賣給路人，昨早被判9年3個月監禁，以及增加560天刑期。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王祝安（70歲）昨日承認兩項吸毒與一項破門行竊的控狀，還有5項包括吸毒及破門行竊控狀，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根據案情，破門行竊的案發地點位於馬里士他路的文東記雞飯餐館2樓單位，3名受害者是餐館的員工，同住一個房間。

去年7月18日晚上約11時，3人在放工後返回房間，發現屋內有東西不見，隨後告知主管，並查看監控器。由於監控器攝像頭拍到被告，被告的樂齡卡也落在受害者房間門前，他們很快就報警。

根據調查，當天傍晚約6時，被告前往受害者的單位，由於大門未上鎖，被告推開大門，進去偷竊。

監控器畫面顯示，被告帶著一個白色塑料袋，先查看屋內儲物櫃是否有貴重物品，然後進入3名受害者居住的房間，關上房門。過了一陣後，被告提著裝滿物品的塑料袋離開房間。

案情顯示，被告與受害者以及餐館其他員工都不相識。被告一共偷了其中一名受害者一部價值約786新元的手機、一張有12新元儲值的交通卡，還有另兩名受害者的馬來西亞護照、一個黑色小包，還有714令吉的馬幣現金，造成3名受害者損失至少1115新元。

被告之後以50新元將偷來的手機賣給路人，也將令吉換成新元花掉，並且沒有給予受害者任何賠償。

7月25日，警員在被告工作的德曼花園路咖啡店埋伏，並成功將他逮捕。警方在搜查後，也從被告身上找到一些吸毒相關的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