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入境我國須申報2萬現金 背後原因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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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7-0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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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宜機場過境區。（圖：iStock）

近日在樟宜機場有十人因攜帶超過2萬元現金入境我國，卻未申報而被抓獲。自5月起，所有出入境我國的出行者都必須在抵達或離開我國關卡的72小時內，以電子方式申報。 為什麼攜帶大量現金出入境我國的人士需要申報，背後究竟有何考量？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受訪專家指出，使用現金不需公開姓名，對從事非法活動的人具有顯而易見的吸引力。

新躍社科大學的公共安全和安保課程負責人拉茲瓦娜·貝古姆·阿卜杜勒·拉希姆（Razwana Begum Abdul Rahim）副教授表示，申報有助於當局追蹤可疑的資金流動，確保資金沒有被用於非法用途，包括洗錢、資助恐怖主義、欺詐和逃稅。

為何以2萬為限？ 

談到以2萬新元為限額的原因，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的桑德拉·布瓦森（Sandra Booysen）副教授解釋說，這是為了在有效性和侵擾性之間取得平衡。

「限額不能太高，因為非法用途更有可能不被發現，也不能太低，因為在小額交易中使用現金並不引人注目。」

Regent Law LLC律師事務所高級刑事律師拉詹·蘇普拉馬尼姆（Rajan Supramaniam）則認為，2萬新元的金額是合理的。「在某些邊緣個案下，當局可能會發出警告。這需要一個合理的解釋，例如出於醫療原因，好像在私立醫院付費，或（應對）家庭緊急情況。他們必須能夠提供證據。」

專家們提出的其他一些可能合法的理由包括禮品、商業交易、教育費用或大額購物付款。

不申報有什麼後果？ 

若出行者未能完整準確地申報超過2萬新元的現金或不記名票據，如旅行支票，可能會被判處長達三年的監禁，或最高5萬元的罰款，或兩者兼施。

蘇普拉馬尼姆指出，由於申報必須在72小時內線上完成，這讓他們沒有藉口不申報。「例如，他們不能聲稱不知道自己攜帶了那麼多現金。」

這是新加坡獨有的？ 

據報道，其他國家也強制要求進行這類申報。以澳大利亞為例，出入境該國的人士如果攜帶超過1萬澳元（約9057新元），就必須申報。

而德國、西班牙、義大利和法國這些歐盟國家，也要求出行者必須申報超過1萬歐元（約1萬4578新元）的現金。英國的上限是1萬英鎊（約1萬7172新元）。

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包括杜拜和阿布達比，限額則為6萬迪拉姆（約2萬2168新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