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穆根:我國須對虐待動物採取堅決立場 提高公眾養寵物責任意識

2025/07/12   •   409閱
內政部長尚穆根強調我國對蓄意傷害動物行為的零容忍態度,呼籲加強寵物飼養教育。文章解讀了虐待動物的法律懲罰,包括監禁和罰款,並指出政府正在檢討相關法律以提升懲處力度,平衡執法與教育引導,確保寵物得到妥善照顧。

內政部長尚穆根。(圖:CNA)

內政部長尚穆根認為,我國必須對蓄意傷害動物的行為採取堅決立場,同時加強教育公眾如何負責任地飼養寵物。

尚穆根接受《新傳媒英文媒體CNA》訪問時,針對本地今年初發生的連串虐貓事件重申,政府對虐待動物採取零容忍態度,不能讓這些肇事者逍遙法外。不過,他也強調,不可將這些行為過度刑事化。

也是國家安全統籌部長的尚穆根認為,總會有少部分的人違法,因此必須展開針對性的執法行動。

他指出,大多數人仍是守法的,大多數寵物主人也是好心的。對於犯下無心之過的人,應採取合理的處理方式,評估他們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和需承擔的責任。他說,應該通過教育引導這類人,否則會有太多人被控上法庭。

根據現有法律,虐待動物罪成者可面對最長18個月監禁,或最多1萬5000元罰款,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將面對最長三年監禁,或最多3萬元罰款。如果沒有履行照顧寵物的責任,初犯可面對最長一年監禁,或最多1萬元罰款。

有關法律正在進行檢討,以加強懲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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