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政部長尚穆根。(圖:CNA)
內政部長尚穆根認為,我國必須對蓄意傷害動物的行為採取堅決立場,同時加強教育公眾如何負責任地飼養寵物。
尚穆根接受《新傳媒英文媒體CNA》訪問時,針對本地今年初發生的連串虐貓事件重申,政府對虐待動物採取零容忍態度,不能讓這些肇事者逍遙法外。不過,他也強調,不可將這些行為過度刑事化。
也是國家安全統籌部長的尚穆根認為,總會有少部分的人違法,因此必須展開針對性的執法行動。
他指出,大多數人仍是守法的,大多數寵物主人也是好心的。對於犯下無心之過的人,應採取合理的處理方式,評估他們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和需承擔的責任。他說,應該通過教育引導這類人,否則會有太多人被控上法庭。
根據現有法律,虐待動物罪成者可面對最長18個月監禁,或最多1萬5000元罰款,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將面對最長三年監禁,或最多3萬元罰款。如果沒有履行照顧寵物的責任,初犯可面對最長一年監禁,或最多1萬元罰款。
有關法律正在進行檢討,以加強懲處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