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訂法案三讀通過 父母可為死產胎兒註冊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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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1-11
Source: 獅城新聞

![修訂法案三讀通過 父母可為死產胎兒註冊姓名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37/17370275.avif?0)





新加坡政府將修法讓父母可在死產的一年內為死胎註冊名字。（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國會三讀通過死產與出生（雜項修訂）法案，父母可為死產胎兒註冊姓名，紀念離世的孩子。

《聯合早報》報道，在等待有關係統更新的過渡期間，家長可申請一份出生紀念證書。新加坡移民局自去年10月起，已開始為這群父母簽發紀念證書，至今發出51份。 

新加坡內政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政務部長孫雪玲，昨日為法案提出二讀時說，希望通過修法讓面對胎兒死產傷痛的父母，能有一個方式紀念孩子，在一定程度上協助他們療愈傷痛。

「內政部聽到家長的深切感受，胎兒死產的悲痛等同於喪子之痛。對於一些家長而言，為孩子命名是療愈過程的重要一步。」

上述修訂法案為2021年制定的生死註冊法令添加條文，允許死胎父母在胎兒死產的一年內為孩子註冊姓名。

系統更新須時兩年 

由於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須同時進行其他更緊急的系統提升工作，當局估計需約兩年完成這個系統更新，讓父母為死產兒註冊名字。

孫雪玲說，不論國籍，新加坡死產胎兒的父母都可為孩子登記名字。她也保證，當局會確保申請過程簡易，體恤地照顧家長的需要。

上述法案通過後，死胎的定義也從妊娠期22周改為24周。新加坡專家就早產兒存活與發病率展開的研究顯示，24周出生的嬰兒一般有50％的存活率，而22周早產兒的存活率則近乎零。

現有的死胎定義使一些父母對胎兒的存活率產生誤解，以致他們有過高的期望。

孫雪玲指出，過去10年，該國僅有一名嬰兒在22周出生後活下來。這名女嬰2018年誕生後在醫院接受治療，166天後才出院，但這類「奇蹟」屬極少數。

內政部與衛生部檢討後 修改死胎定義 

新加坡內政部與衛生部檢討後，修改死胎的定義。這也與終止妊娠法令（Termination of Pregnancy Act）准許墮胎的期限一致，同為24周。

她強調：「法案修訂後，針對未滿24周早產兒的醫療準則、作業程序或護理標準將不會改變。」

若胎兒可能早產，醫生會向父母解釋胎兒存活率和嚴重併發症等風險，協助他們做出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