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嫖劫財還恐嚇性工作者 男子被判監打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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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1-1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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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歲被告因為強行性侵性工作者不給錢，還拿走她身上的錢，遭法官判罰入獄9年兩個月，外加打鞭12下。（8視界新聞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名男子在酒吧和性工作者談妥價碼，帶回家後竟翻臉不認人，不僅強行性侵不給錢，還拿走她身上的錢，甚至恐嚇要殺了她。

《8視界新聞網》報導，34歲的被告阿德里安面對性侵和偷竊等4項罪狀，但他不認罪，經審訊被定罪，法官昨天判他入獄9年兩個月，外加打鞭12下。

受害者是一名30歲的外籍性工作者。

根據控方的結案陳詞，案件發生在2019年8月24日凌晨，被告和受害者前一晚在當地烏節路一間酒吧攀談認識。

受害者供稱，她是外地來的性工作者，通常入夜後都會到酒吧尋找「對象」，談妥價碼後才交易，並且會在交易前先收費。

被告和受害者談妥價碼後，一起乘搭德士到被告的住家。庭上並未揭露他們談妥的價格。

不肯付錢還拿走受害者的錢 

被告把受害者帶進房間後立刻反鎖房門。他不肯付錢，稱友人隔天會把錢交給受害者，接著就要受害者開始為他服務。

受害者出於害怕且為了保命，只好妥協先幫他口交，再和他發生關係，但沒想被告卻「意猶未盡」不肯放她走，臨走前強行要求她再次幫他口交，一度將她推倒在地。

就在受害者以為終於可以離開被告的魔掌後，被告竟以要檢查她是否偷了他的錢財為由，搜她的隨身包，拿走她僅有的96元，還說是受害者給他錢，而不是他應付費。

期間，他也恐嚇受害者，說會殺了她，甚至要受害者只穿貼身衣物離開。

在受害者的懇求下，被告才將46元還給她，好讓她搭德士回家。

受害者下樓後在一名公眾的協助下報警。

被告在抗辯時稱受害者和他在酒吧里「一見鍾情」，受害者自願和他回家發生關係。

他還稱是受害者一進房間就「按耐不住」，不僅和他發生了關係，也主動幫他口交，最後也在他要求再來一次時主動再幫他口交。

至於50元鈔票，他聲稱那是受害者主動給他，說要分擔酒吧消費的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