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錦華的汽車兩側凹陷並刮壞,前右側輪胎脫落。(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一名男子醉酒開車,撞傷德士司機後逃逸,即便汽車少一個輪胎還繼續駕駛,還在雙白線換車道,甚至撞上路沿,最終將車停在快速公路的支路上。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蔡錦華(54歲,譯音)面對6項包括醉酒駕駛、未注意和謹慎駕駛、撞後逃、開車駛過雙白線等控狀。
他承認其中3項,法官將餘項一併考量後,判處他坐牢36個星期、罰款3萬元並吊銷各級駕照9年。
案情顯示,2024年7月16日晚上10時,被告在新加坡湯申路的一家餐館用餐,期間喝了約3杯啤酒,約1小時後自行駕車離開準備回家。
晚上11時56分,被告在湯申路往湯申路上段方向的第二條車道行駛。然而,他未注意前方路況,途經一個路口時,撞上一輛正在第一車道等待右轉的德士車尾。
肇事後未停車提供協助
被告肇事後不僅沒有停車,也未向德士司機提供援助。
受傷的56歲德士司機隨後報警,指被告撞後逃逸。
儘管被告的汽車在碰撞中脫落了一個輪胎,他仍繼續行駛。
他穿梭於不同車道,在前方黃燈亮起時未放慢速度,甚至在駛入前往泛島快速公路的支路時跨越雙白線並撞擊路沿,車子最終癱瘓在支路兩條車道中間。
當地警方接到報案後趕往現場,並在隔天凌晨1時15分逮捕被告。
根據新加坡刑事案件入稟與管理系統,被告沒有支付罰款,選擇多坐牢100天代替。
酒測超標近兩倍 有超速和酒駕前科
被告有超速和酒駕案底,事發時酒精含量超過法定標準近兩倍。
交警在對被告問話時,發現他渾身酒氣、眼帶血絲、臉頰泛紅,不僅走路搖晃,說話也口齒不清。
被告在場接受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顯示他每呼出100毫升的氣體中,含有96微克酒精,高於法定的35微克。
庭上揭露,被告在2000年3月,曾因超速駕駛被判罰款1000元、吊銷各級駕照3個月;隨後又在2005年6月,因酒後駕駛被判罰款3500元、吊銷各級駕照24個月。
德士司機頸拉傷 被告已賠償
德士司機頸部拉傷,頭部受輕傷,事後被送往地醫院接受治療,當天出院;他事後已獲被告賠償。
調查顯示,碰撞導致德士的左後輪胎爆裂、輪圈受損,左後方的保險槓也被刮壞。被告的汽車則兩側凹陷受損,前右側輪胎更是脫落。
被告已賠償德士司機賠償2106元,包括1308元的修車費,以及德士司機的收入損失、拖車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