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用裸照勒索女童。(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因不滿一名14歲同學將朋友的裸照私外流,少年夥同他人在學校廁所和多層停車場輪流毆打該同學,逼迫其脫光跪地道歉和喝尿,甚至一度將其掐至昏厥。
根據《新明日報》報導,該名被告現年17歲,面對勒索、蓄意傷人以及糾眾鬧事等四項控狀。他早前承認其中3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由於被告案發時未滿18歲,在兒童與青少年法令下,媒體不得報道其身份。
案情顯示,受害者案發時14歲,是被告的同學。
根據案情,2024年5月20日,一名朋友向被告抱怨,表達對受害者將其裸照轉發給別人的不滿;同月23日,被告便與另兩名朋友在學校廁所輪流毆打受害者。
期間,被告對受害者拳打腳踢,一同夥則毆打受害者、還逼他脫光衣服,跪在地上道歉。另一同夥則掐著受害者脖子,導致受害者昏厥並出現抽搐。
同日下午2時許,受害者又被帶至一座多層停車場,被告與四名朋友再次對其輪流施暴,其中一人甚至逼迫受害者喝下尿液。
被告的朋友將整個施暴過程拍攝下來,被告之後將視頻上傳至Instagram好友圈分享;校方隨後注意到相關視頻,於5月24日報警揭發被告的罪行。
法官最後將他判入青年改造所至少一年。
威脅散播12歲女童裸照 被告勒索60元接警告
被告之前因威脅一名12歲女童,要在網上散播她的裸照和私密視頻,並勒索60元而接獲警方警告。
案情顯示,2023年6月1日,當時年僅14歲的被告通過Telegram認識一名12歲女童,女童應被告要求,將一段裸露視頻傳給被告。
幾天後,她也應被告要求,將兩張裸照發給他;被告後來詢問女童是否願意與他見面發生性關係,但遭女童拒絕。
同月14日,被告再次向女童索裸照遭拒,女童也要求被告刪掉她之前發給被告的裸照和私密視頻;被告隨後勒索女童,要求她支付50元,否則就將裸照和視頻上傳至社交媒體。被告後來更將勒索金額提高至60元。
女童將遭勒索一事告訴父母,隨後報警。
警方於同年9月7日向被告發出為期12個月的有條件警告,告誡他若在警告期間再犯案,可能會被控上法庭。
沒想到被告之後又涉案,最終被控上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