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攜逾23萬新元出境未申報 男子罪成罰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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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5-16
Source: 獅城新聞

![攜逾23萬新元出境未申報 男子罪成罰7000元](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526/15262126.avif?1589868489)





男子離境新加坡時，由於被發現身上攜帶超過相等於23萬2000元新幣卻沒有申報，結果被提控上庭並罰款7000新元。（示範照）

（新加坡16日訊）一名男子在離境新加坡時，由於被發現身上攜帶超過相等於23萬2000新元的多國貨幣卻沒有申報，結果被提控上庭並罰款7000新元。

警方在文告中指出，該名男子姚海東（31歲，人名譯音）在去年11月16日從樟宜機場第一搭客大廈離境時，被發現攜帶超過總值2萬元新現金。當被執法人員發現時，卻無法交代現金的流向。

警方透露，該名男子在貪污、販毒與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令第48C節條文下被控。

根據條文，攜帶超過規定金額的現金出入境卻沒有申報屬犯法行為。若罪成，最高刑罰可被判坐牢長達3年或罰款多達5萬元，或兩者兼施。該名男子昨天（5月15日）定罪，遭判處7000元罰款。

警方提醒民眾，凡是攜帶超過相等於2萬新元的現金，無論是入境或出境新加坡，都需要向當局申報，否則就可能會觸犯法律。

Post in:中國報 Johor China 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