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菲律賓的女傭,一天突然覺得非常頭痛,結果送院治療之後發現,原來得了腦血管爆裂的問題。經過了一番搶救之後,女傭的性命被搶救回來,不過她之後就不得不休養停工,於是工作準則就被取消了。
當時,她的僱主正為女傭順利度過鬼門關的事情而感到欣慰,然而沒想到接到了醫院的帳單,表示女傭的治療費用已經花掉了2萬8000元,扣除保險之後還有1萬3000元需要僱主補上。
到底僱主要不要給女傭出醫院費呢?
要的!
新加坡雇用外來人力法令規定,僱主必須負責外籍員工在新加坡時的生活和護理,包括提供充足的食物和醫療,並承擔有關費用。所以,法律也有規定僱主必須要給女傭購買至少1萬5000元的醫療保險,以免女傭有疾病的時候能夠得到保障。然而,1萬5000元的醫療保險也就意味著,超過1萬5000元的其餘金額,也是需要僱主補上。
那麼,到底1萬5000元夠不夠女傭的醫藥費用呢?
事實上,大多數僱主都認為不夠。例如曾經有一名39歲的菲律賓女傭,在新加坡工作6年,突然一天上午,突然身體僵硬,睜大雙眼,口水直流,陷入半昏迷狀態,之後被診斷患上了腦中風,醫療費用高達8萬元。
同樣也是一名39歲來自菲律賓的女傭,在新加坡工作了3年,一向身體健康,卻被診斷患上了子宮腫瘤,醫療費達3萬元。
但儘管如此,大多數僱主還是為了省錢,一開始只會給女傭購買最低的1萬5000元保險。
只能說,請女傭也是一件不簡單的事情,對於家中有女傭的僱主們,記得女傭的身體狀況也是不能小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