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杜朝梅為賣淫集團當接待員,收款、接單及帶路(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39歲中國女為賣淫集團當接待員,收款、接單、帶路,在3個地點5度遇掃蕩,結果4次被保釋,最後一次被捕後遭還押,昨日被判坐牢19周。
中國籍被告杜朝梅(音譯,39歲)共面對7項包括牴觸婦女憲章及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的控狀,她昨日承認其中3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調查揭露,被告第一次被捕是於去年7月4日下午1時08分,地點是芽籠路的一間店屋單位。
調查揭露,該場所進行非法賣淫活動,而被告是該場所的接待員,協助管理場地,向顧客解釋價格,以及收款等。
她隔天獲得保釋後,又被派到馬里士他路另一家掛羊頭賣狗肉的「按摩院」工作,9月6日再次被捕,兩天後被保釋出來。
當局於去年11月22日晚上8時20分再次突擊同一家「按摩院」,當時店裡共有5名男子和9名女子,被告是其中一人。
當天是她第三次被捕,但同樣在隔天獲得保釋。
怎料,警方今年8月7日掃蕩位於麥波申路的一家非法淫窟時,再次遇見她,第四次將她逮捕。當時店內還有另外7名女子和5名男子。
被告當時同樣是該淫窟的接待員,負責開門、收款、送顧客去洗澡、接預約電話,一個人負責操作10台手機。
她最終於同月28日第5次被捕時,並被還押至今。
主控官指,被告在賣淫集團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管理妓院、接待顧客和接受預約等,因此促請法官判她坐牢19到22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