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欲出售兒子名下信託房產被拒  法官：女子非為兒子利益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XZMRB
Published: 2026-01-13
Source: 獅城新聞

![欲出售兒子名下信託房產被拒  法官：女子非為兒子利益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8/17780664.avif?0)





鑒於缺乏透明度，女子也僅因房產升值要賣房，承審法官最終駁回她出售兒子名下公寓的申請。（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一名女子於2019年將當地一間公寓，並以信託方式，把單位登記在6歲兒子名下，她後來因房價升值申請出售公寓，卻無法說服法官脫售房產是為了兒子利益而被拒。

《聯合早報》報道，該名女子於2019年，以180萬元買下該公寓單位，並在買房6年後，找到一名願意出價228萬元的買家。

女子為了賣房獲利，於是向新加坡高庭申請出售公寓。

不過，她的申請最終被當地高庭法官朱漢德駁回。

法官認為，女子在申請過程中缺乏坦誠，她隱瞞個人資產與債務狀況，也沒如實交代丈夫的死亡情況等。

他說，女子要出售公寓僅是因為房產升值，而未證明是為了兒子利益，因此拒絕她出售公寓的申請。

此外，女子為了符合新加坡信託人法令中，信託房產的收益須存入聯名戶頭的條件，她便將其兄弟也列為申請人。

法官指出，當女子被問到為何不將丈夫列為申請人時，對方才透露丈夫於2016年在澳洲看房時，從33樓層的單位墜樓身亡。

女子也說，她曾在1996年和2007年因「風水原因」更改名字。

法官後來得知女子也曾涉及多起當地高庭案件，其中一些案件與她的丈夫有關。

根據判詞，女子和丈夫曾是保險經紀，她後來加入另一家保險公司，如今在新加坡一家工程與建築公司擔任行銷經理。

2016年9月，夫妻到澳洲看房時，丈夫墜樓身亡。

女子事後為丈夫向保險公司追討100萬元索賠，但最終敗訴。

法院當時發現，丈夫其實有向多家保險公司購買保險，總保額為625萬元。

法官指出，本案缺乏足以令人信服的事實，也充斥著諸如隱瞞個人資產、亡夫死訊及相關訴訟的信息。

他強調，信託資產非投資資產，除非受益人授權，受託人不應處理這些資產。

「在這項申請中，女子僅因房產升值而要求出售，這一理由就足以讓法院駁回申請。」

他同時指出，法院也須確保女子設立信託，並非為了避免支付額外買方印花稅；若受託人名下擁有房產，那麼要求套現信託資產的申請也可能會被拒絕。

根據新加坡相關條例，以信託方式為子女購買的房產，在法律上歸子女所有，若子女未成年而要出售他們名下的任何資產，都須事先獲得法院批准。

通過信託方式為子女購置房產的做法可能引發諸多問題，除了需要經過法院批准才能出售房產外，一旦被當地國內稅務局認定為虛假安排還將面臨處罰。

根據相關法律，若設立信託的目的是為避免繳稅責任，印花稅總監可作廢交易，向買家索回印花稅與罰金，買家也可被判入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