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30億洗錢案後續：前銀行客戶經理判監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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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0-25
Source: 獅城新聞

10月23日，新加坡涉及金額高達30億元的洗錢案出現新進展，前花旗銀行客戶經理王啟明（譯音）因協助涉案人員偽造文件、轉移資金，10月23日被國家法院**判處兩年監禁**。**他共面臨10項指控，當庭承認其中4項，其個人涉案金額達850萬元。**



***1****. 偽造文件掩蓋資金來源***

王啟明在2020年8月入職花旗銀行擔任客戶經理，洗錢案主要嫌疑人蘇寶林是他的客戶之一。2020年12月，他協助蘇寶林分批次出售價值約150萬新元的泰達幣，以規避銀行對大額交易的反洗錢審查。

當一筆65萬餘元款項引發銀行問詢時，王啟明應蘇寶林要求偽造借貸協議，謊稱該筆資金為貸款還款。他還曾親自收取48萬元現金並送至蘇寶林住所。這些行為嚴重違反了銀行規定。



***2. 個人涉案金額達850萬元***

除蘇寶林外，王啟明還協助兩名中國籍客戶謝玉燕和許永坤偽造交易文件。他通過製作虛假貸款協議和匯款單據，幫助二人解釋約698萬元資金的來源。

總計王啟明經手的涉案金額超過850萬元。作為客戶經理，他可從客戶交易中獲得佣金，交易金額越大，其收入越高。這種利益驅動成為其違法犯罪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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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王啟明 

來源：聯合早報

國家法院法官謝源髮指出，被告利用職務便利規避銀行反洗錢機制，儘管聲稱不知客戶涉及洗錢，但其行為已嚴重違背職業操守。



***3. 銷毀證據企圖妨礙司法***

2021年10月警方展開調查時，王啟明在警員上門期間拒絕開門，趁機刪除手機內的WhatsApp通訊記錄。這些行為嚴重妨礙了司法調查進程。

警方後續從蘇寶林手機中恢復了部分對話記錄，但與謝玉燕、許永坤的通訊內容已無法找回。被告的銷毀證據行為加重了其罪責，也反映出其試圖掩蓋犯罪事實的意圖。

被告律師求情時稱，王啟明每次交易僅獲利數百元，且不知客戶涉及洗錢。但法官綜合考慮其行為後果，最終判處兩年監禁，較之前洗錢案主犯的刑期更長。（部分人名譯音）



*參考資料：*

*1. 助30億洗錢案被告偽造文件 前銀行客戶經理判監兩年，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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