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涉嫌洗錢及無證經營支付服務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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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2-20
Source: 獅城新聞

![男子涉嫌洗錢及無證經營支付服務被起訴](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3282.avif?0)





一名53歲男子涉嫌參與詐騙犯罪，將於2025年2月21日在法庭被控，涉案罪名包括《防止賄賂及嚴重犯罪收益充公法令》（第65A章，2000年修訂版）及《2019年支付服務法令》。

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子涉嫌在網上結識一名身份不明人士後，向對方提供其名下多個銀行帳戶的資料。這些帳戶隨後被用於接收七名詐騙受害者的犯罪所得款項。在2021年9月至10月期間，該男子涉嫌將超過59,000美元的款項兌換成加密貨幣Tether（「**USDT**」），並將其轉移至對方指定的電子錢包地址。

此外，該男子並未持有在新加坡提供任何類型支付服務的合法牌照，亦非獲豁免的服務提供者。但他涉嫌在無有效牌照的情況下，經營提供數碼支付代幣服務的業務。他在其銀行帳戶中通過七筆交易收取了超過44,000美元的款項，並將其兌換成加密貨幣比特幣（「**BTC**」），隨後轉移至對方指定的錢包地址。

根據《防止賄賂及嚴重犯罪收益充公法令》第47(2)條，若罪名成立，任何明知屬他人犯罪所得而仍進行轉換、轉移或移出司法轄區的行為，最高可被判處10年監禁，和/或罰款不超過50萬元。

根據《2019年支付服務法令》第5(3)條，任何人在新加坡無牌照經營支付服務業務（且非屬豁免情況），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或判處不超過3年監禁，或兩者並罰。

警方對任何涉及犯罪收益洗錢行為均採取嚴肅立場，違法者將依法嚴懲。為避免成為此類犯罪的共犯，公眾應堅決拒絕他人要求代為收款或轉帳，一旦此類行為與犯罪活動有關，相關人士將須承擔法律責任。

如欲了解更多防騙資訊，公眾可瀏覽[www.scamshield.gov.sg](https://www.scamshield.gov.sg)，或致電防騙熱線1799。若掌握相關詐騙線索，可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www.police.gov.sg/i-witness](https://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線報案。所有資料將嚴格保密。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2月20日 下午1時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