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濱尼致命連環車禍案 司機認罪日期再次推遲

2026/03/21   •   327閱
2024年淡濱尼致命連環車禍牽動全城,44歲司機Muhammad Syafie Ismail因危險駕駛致兩人死亡、多人受傷,面臨最高八年監禁與終身吊銷駕照的嚴懲。認罪日期屢次延期,背後竟與關鍵醫療報告息息相關。這起清晨紅燈衝撞事故,不僅改變多個家庭的命運,更引發公眾對道路安全與司機責任的深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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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2日車禍現場(左圖)以及司機Muhammad Syafie Ismail(右圖)。(圖:Instagram/brucewayneming, CNA)

涉及2024年淡濱尼致命連環車禍的司機,認罪日期再次被推遲。據了解,是由於需要獲取某些醫療報告所致。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44歲的Muhammad Syafie Ismail原定在去年10月認罪,但日期更改了幾次,後來改到今年1月認罪,隨後又被改到4月。

CNA前天(19日)查閱法庭記錄,原定4月1日的認罪聆訊,已經被改為本月23日的審前會議。認罪日期則還未確定。

審前會議是在法官面前進行的聆訊,不對公眾和媒體開放,主要用於控辯雙方討論行政事務。

據了解,這次的延期同獲取某些醫療報告有關。

被告去年4月在淡濱尼1道和淡濱尼4道交界處發生的事故,在《公路交通法令》下面對五項控狀,其中包括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和受傷,以及沒有在車禍發生後停車等。

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指控一旦罪成,他可被判兩年到八年監禁,並且吊銷所有車輛類別的駕照。

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傷的指控若罪名成立,最多可被判1萬元罰款或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施,以及同樣被吊銷駕照;危險駕駛一旦罪成,他可能面對最多5000元罰款、最長12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車禍發生後停車的罪名一旦成立,被告可面對最多1000元罰款、監禁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法庭記錄顯示,除了刑事案件外,被告也涉及兩起民事案件,其中一起是由事故中的一名傷者提出。

這起車禍發生在去年4月22日早上7點多。地點是朝淡濱尼4道的勿洛蓄水池路。被告涉嫌魯莽改換車道超車,來到路口時直闖紅燈,引發連環車禍。

這起事故導致一名17歲的淡馬錫初級學院學生以及一名57歲的婦女喪命,另外還有多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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