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6 日,新加坡國家法院對一起令人痛心的案件作出判決。36 歲的楊俊宏(譯音)因在四個月內揮霍養父 4 萬 5000 元遺產,還欠下約 3 萬元夜總會消費債務無力償還,竟在養母熟睡時,用枕頭企圖悶死養母以繼承遺產還債,最終被判坐牢四年兩個月。法官當庭斥責其行為惡劣,毫無值得同情之處。

案件中的受害人黃順華,78 歲,是一名自由裁縫師,兼做清潔工,與丈夫在 1991 年收養了兩歲的楊俊宏,二人再無其他子女。
案發時,母子同住在實龍崗中路第 412 座組屋,房屋登記在黃順華名下。2023 年 8 月,楊俊宏的養父離世,他繼承了 4 萬 5000 元遺產。
然而,自 9 月起,楊俊宏頻繁與朋友出入名為 Club Axis 的夜總會,肆意揮霍,很快就欠下 3 萬元債務。
面對債務壓力,楊俊宏無力償還,甚至用養母的個人資料做擔保,向非法放貸團伙借了 4500 元。養母發現後,兩人為此發生激烈爭執。
楊俊宏竟要求養母賣掉組屋幫他還債,遭到堅決拒絕。此後,楊俊宏心生惡念,盤算著養母去世後,自己能成為組屋唯一繼承人,從而還清債務。
為此,他多次上網搜索諸如 「服用過多藥物是否會死亡?」「公積金提款」 以及在新加坡家中上吊自殺等相關信息。
受害者和丈夫沒有孩子,他們在1991年收養當時兩歲的被告被告和養母同住,組屋單位在養母名下。2023年8月15日,被告的養父過世,被告繼承了4萬5000元的遺產。
從9月開始,被告每周和朋友到一家夜店約四次,每次都消費約1000元。他和夜店裡頭的吊花女熟識,稱對方為「Baby」,大方給小費高達1000元,或是為她吊花。夜店也讓被告賒帳。
到了12月20日,被告已經欠下夜店3萬元,卻無法償還,只好向養母求助。養母為了被告,轉而向親朋戚友借錢,但大家知道是為了被告還債時,都不願借錢給他。
被告最後向大耳窿貸款4500元,甚至在養母不知情的情況下,用她的名義當貸款擔保人。
養母為此感到難過,也因被告的財務狀況和他吵架。由於被告沒錢還債,貸款利息越滾越大。
被告頻問養母能否賣房,甚至每天求養母幫忙還債。養母則斥責對被告沒有工作還借大耳窿,告訴他自己已經沒錢,無法幫他。被告開始萌生自己在養母死後,就可成為唯一的遺產繼承人的想法。
2024年1月16日晚上10時到11時之間,養母因和被告吵架吵得疲累,準備去睡覺,以為被告會放棄糾纏,離開她的房間。
就在養母要睡著時,被告拿起枕頭大力壓在養母的臉上,養母馬上用雙手把枕頭推開,大喊「你要我死,對嗎?」
被告隨後用手蓋著養母的嘴巴,接著哭了起來,希望養母原諒他犯的錯,過後坐在養母的床前。(人名音譯)
根據案情,被告當時是在一家慈善機構當兼職的募捐收集員,受害者是被告的78歲養母,當時是裁縫師,也是兼職清潔工。

被告楊俊宏。(檔案圖)
法官:被告不值得同情
法官說,被告不值得被同情,儘管他沒有以在網上搜索的方式去犯案,但被告有這想法造成養母死亡。幸好,當被告動手時,養母得以把枕頭推開,被告也沒有繼續下去。
法官也表示,雖然被告對養母造成身體上輕微傷害,但心理上的傷害是顯著的。他利用養母親,讓她背上擔保人的責任,事後還要她賣房,甚至想要奪取去養育他長大的一條生命。
醫生起疑報警
事後養母一整晚都不敢睡,害怕自身安全,被告一整晚也都一直在她床邊。
事發隔天,養母覺得被告不會讓她離開單位,於是打給侄女求助,說不能再待在單位里,因為被告暴力。兩人於是約在附近的組屋見面。
養母以要見顧客為藉口,在中午時分才離開了單位。由於養母在離開單位時沒有把平時服用的藥帶出去,因此1月18日在侄女陪同下到診所拿藥。醫生髮現養母之前已先拿了6
個月的藥,疑惑之下進一步詢問對方。養母向醫生告知經過後,醫生報警。被告在1月22日被逮捕
稱母若死因可疑他無法繼承遺產
案發前的同一天,養母和被告因債務問題吵架,被告過後牽著養母進房裡休息,這是被告從未做過的事。
養母在床上休息,被告開始求養母幫他解決債務,過後又跟她說,她應該像養父一樣睡死在床上。養母聽後又氣又難過,說自己應該被勒死,過後從包里拿出兩塊布圍在脖子上,說不如勒死她。被告拒絕。
她過後還說,或許該上吊自殺,或被告用刀刺她,或從大巴窯高樓上跳下去,這樣被告就可以繼承她公積金戶頭的錢。
被告當時竟無情回應說,她不該用她提出的那些方式自殺,因為若是她在可疑的情況下死亡,他就會被調查,也就無法繼承遺產。
網搜各種死亡方式
被告在網上搜索各種死亡方式,包括過度用藥、上吊自殺,事發前還曾發簡訊給表姐妹說:「如果她(養母)結束生命,一切都容易了」。
自2024年1月4日起,被告在網上搜索多項與藥物、服藥過量和死亡相關的資料。這些搜索還包括一些對貸款、無牌放貸商和公積金提取等的內容。
事發前一兩晚,被告和養母因債務問題吵架。養母要回房睡覺時,被告還跟著她進到房裡,繼續糾纏。
養母躺在床上翻過身,突然感覺被告壓著她的肋骨,兩次說她應該睡死。被告過後就離開房間。
1月15日,被告發WhatsApp簡訊給表姐妹,問她可以如何賣掉單位,談話中被告說「其實如果我母親死了,也是一樣的嗎」、「我會更快拿到錢」、「如果她結束生命,一切都容易了」。
養母在家人陪同下出席了庭審,庭外,她含淚表示,希望兒子出獄後能徹底改過自新,若再犯錯誤,兩人將無法繼續生活,自己只能選擇離開。
這起案件警示人們,無論面臨何種困境,都不能喪失道德底線,更不能觸犯法律,否則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親情也會在罪惡中支離破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