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經紀涉挪用資金   引渡回新後監1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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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4-0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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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涉及失信、使用偽造文件等多項罪名，被判坐牢13年6個月。（8視界新聞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一名前經紀人因刑事失信及多項相關罪行，在被從西班牙引渡回新加坡後被判入獄。

《8視界新聞網》報道，被告張慧妮（譯自Teo Hui Ni Sumiko-Jill）曾任職於新加坡馬銀行金英證券。

根據新加坡警方文告，被告涉及20項罪名，包括：15項以代理人身份犯下的刑事失信罪、4項使用偽造文件罪，以及1項偽造罪，另有36項控狀在判刑時一併考慮。

她前日被判處13年6個月監禁。

被告在2020年2月到2021年12月期間，利用經紀人身份，向10名受害者謊稱可獲得首次公開募股、配售股份或海外上市公司股票投資機會，從而取得受害者信任，累計收取超過1100萬元資金。

調查發現，被告將相關資金挪作其他用途，包括償還家人及其他客戶款項、填補交易虧損、為自己及其他客戶購入股票，以及用於償還個人貸款和開支。

為避免受害者揭發不當行為，被告偽造股票交易記錄，向部分受害者提供虛假的交易文件，或利用受害者的網上交易帳戶製造虛假記錄，讓受害者誤以為交易已完成，並在近兩年內持續將資金交給她管理。

2022年1月，一名受害者發現被告並沒有代他進行股票交易。

2022年西班牙馬德里被捕 

被告在被受害者質問後隔天潛逃出境，新加坡警方隨後對她發出逮捕令及國際刑警紅色通報。

被告2022年8月22日在西班牙馬德里被捕，其後申請庇護被拒，最終在2023年7月27日被引渡回新加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