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拍照留送餐證據 男子起色心非禮11歲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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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4-23
Source: 獅城新聞

![為拍照留送餐證據 男子起色心非禮11歲女童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3/17430734.avif?0)





23歲被告看見11歲女童不慎露點後，竟起色心將左手伸進女童的上衣，非禮對方的右胸。（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母親讓11歲女童從送餐員手上領食物，沒想到送餐員要求女童把食物舉高讓他拍照，導致女童走光，送餐員起色心非禮她。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23歲的莫哈默道菲克（譯音），案發時是名送餐員。他於昨早承認一項非禮以及一項偷拍裙底的控狀，案展下個月16日下判。

案情顯示，被告在今年1月4日晚上7時去送餐。一名11歲女童的母親因忙著做家務無法應門，叫女童幫忙拿食物。

女童於是開門接過被告手中的食物，但被告要求拍照留證，要女童將食物舉高，好讓他拍下食物以及女童住家門牌的照片。

女童照做，但她當時穿著一件露臍上衣，加上她沒穿內衣，因此在舉起食物時不慎露點。

被告看見後起色心，將左手伸進女童的上衣，非禮對方的右胸。

女童將被非禮的事告知母親，母親當天晚上報警。

被告也在去年4月5日下午3時52分在搭電梯時，站在一名12歲女童身後，趁女童沒有注意時，蹲下並用手機偷拍女童裙底錄像。

女童間中把頭轉向後頭，發現被告蹲在她身後。女童覺得不妥，將經過告知公公，後者報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