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碾過六旬婦拖行80米   巴士司機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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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2-0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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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劉文宏不小心駕駛導致他人喪命罪名成立。（新明日報檔案照） 

（新加坡訊）一名巴士司機不知撞倒過馬路的六旬婦，還拖行後者逾80米，經審訊前日被判不小心駕駛導致他人喪命罪成。

《新明日報》報道，這起致命車禍於2022年6月20日晚上約10時26分，發生在新加坡宏茂橋21街一個T字路口。

被告劉文宏（56歲）面對一項不小心駕駛導致他人喪命的控狀，他不認罪，案件經審訊後，法官昨日被裁定他罪成。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被告案發當晚開著一輛公共巴士，行駛在當地宏茂橋1道往曼德里路方向的最左邊車道，有意左轉進入宏茂橋3道。

他原本停下巴士等待交通燈轉綠，死者此時也在被告左邊的交通燈前等待，有意直走前往宏茂橋3道的另一端。

當交通燈轉綠時，被告的身體稍微往前傾，向左邊看了幾次再右轉。

幾乎同一時間，死者要過的交通燈也轉成「綠人」，她便開始過馬路。 

控方指被告左轉時沒有停下或放緩速度，也沒有注意到死者在過馬路，造成巴士左前方在撞倒死者後碾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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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車禍發生在新加坡宏茂橋21街一個T字路口。（新明日報檔案照） 

但是，被告仍未察覺，繼續行駛，拖行死者約82米，直至宏茂橋3道與21街交界處，死者才從車底脫落。

死者後來又被一輛汽車和一輛德士碾過，兩名司機都沒意識到地上的是個人，因此沒做出合理反應或避開。

被告對自己撞倒了人毫不知情，直到隔天凌晨接到公司來電才知道，並於隔天凌晨3時35分遭警方逮捕。

案展3月12日進行判刑陳詞。

## 法官：若再往前傾查看 或能看見死者



控方指根據新加坡衛生科學局專家審查，若被告案發時檢查盲點的動作再大一點，而非僅頭部動作，或能看見死者。

被告律師則表示，根據被告所述，在參加培訓時，培訓人員指若看到路人要停車，但沒有看到就能繼續前行，因此當被問到為何沒有停下時，他直接的回應是，因為他沒有看 到任何的路人。

法官宣讀裁決時說，他認為被告的確沒有小心駕駛，並表示在過馬路時，行人有優先權，被告應當停下巴士讓道。

法官也認為，若被告再往前傾，或就能看到在過馬路的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