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資騙局主謀假離婚避還債 高庭判追回部分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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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1-2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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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李華破產事務的私人信託人入稟新加坡高庭，要求法官撤銷早前離婚裁決中將資產轉讓給夏箏的部分庭令。（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涉及6570元投資騙局的男子，在東窗事發前將以部分贓款購得的豪宅等轉至妻子名下後，與妻子串謀離婚來避債，最終詭計被識破。

《聯合早報》報道，男子李華被指經營涉及6570萬元的投資騙局，並用部分贓款在獅城買豪宅。

他在騙局快被揭發之際，與妻子串謀離婚，自己凈身出戶，豪宅與其他資產則轉到前妻名下，藉此逃避償還債務，最終被識破，高庭諭令撤銷離婚裁決中的部分庭令，將分到前妻名下的價值500萬元公寓單位與其他資產，轉給處理李華破產事宜的私人信託人。

李華與夏箏原籍中國，目前均為新加坡公民。

法官許德倫於本月發出的書面裁決中指出，李華離婚時同意凈身出戶的做法很可疑，各種證據指向他與夏箏是串謀離婚，用低價把資產轉到後者名下。在這情況下，根據破產、重組與解散法令，法庭有權裁定相關資產轉讓無效。

根據判詞，自2009年起，李華涉嫌通過他的公司Sunmax Global Capital Fund 1，經營大規模投資騙局，所涉及的投資款項多達6570萬元。

判詞沒有揭露更多關於投資騙局的細節。

李華與夏箏被指使用騙得的投資金購買多間豪宅，包括位於烏節林蔭道、武吉知馬公爵夫人路，以及綠墩嶺的公寓單位。

## 法官：婚姻資產分配裁決嚴重失衡



2016年7月，李華通知投資者，投資計劃面臨巨額虧損，投資者過後紛紛採取法律行動向李華追討款項。李華被指從這一時間點開始，一步步地把各項資產轉到夏箏名下，以免資產落入債主手中。

夫妻倆向家事法院申請離婚，2019年7月取得臨時裁決，三個月後正式完成離婚程序。

根據離婚裁決，李華名下的全部資產歸夏箏所有，同時李華仍須支付一些房地產的貸款，以及孩子的贍養費。之後，夏箏出售武吉知馬和綠墩嶺公寓等私宅。

離婚近三年後，李華自行向法院申請判入窮籍，公司也在2022年被令清盤。處理破產事務的私人信託人入稟高庭，要求法官撤銷早前離婚裁決中，將資產轉讓給夏箏的部分庭令；信託人申請討回的資產包括仍未出售的烏節林蔭道公寓，以及USP集團股票。

夏箏則堅稱離婚裁決與庭令沒有任何不尋常，自己有資格分得全部婚姻資產，原因包括她是家中主要照顧孩子的一方，而且放棄在離婚後向李華索討生活費。

不過，審理本案的法官許德倫認為，各種證據指向李華與夏箏不誠實地串謀轉移資產，包括兩人離婚的時間點，剛好發生在李華被多名投資者追債的時期，以及李華以低於市價轉讓資產等。法官指出，關於婚姻資產分配的裁決明顯嚴重失衡，李華分文未得、凈身出戶，甚至還須支付孩子的生活費與房貸。

法官說，或許有離婚男女出於某些理由會做出這樣的安排，但本案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解釋這種情況，李華在離婚過程中展現的「無私」精神缺乏說服力，因此法庭不得不對這項資產安排抱懷疑的態度。除此之外，夏箏在離婚後也持續借錢給李華，並代李華支付房貸等，而且沒向李華追討相關款項。

綜合所有證據，法官諭令將原本轉到夏箏名下的烏節林蔭道公寓與USP集團股票等資產，轉交給私人信託人。至於出售其他公寓單位所得款項，法官認為沒有充分證據顯示這些款項仍在夏箏手上，為此沒有指示夏箏交出款項。李華與夏箏的離婚關係則維持不變。（部分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