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吧起爭執 酒保與2友人圍毆酒客監1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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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5-15
Source: 獅城新聞

![酒吧起爭執 酒保與2友人圍毆酒客監14周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4/17444039.avif?0)





事件發生在烏節路SCAPE青年中心。（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一名酒保下班後與2名朋友到酒吧喝酒，結果在與一名酒客起爭執後，3人圍毆酒客，對他拳打腳踢。

《新明日報》報道，這起事件發生於去年3月11日凌晨2時15分，地點在烏節路SCAPE青年中心。

被告是25歲的王輝傑，案發時是一名酒保。他面對一項共謀蓄意傷人罪，前日被判坐牢14個星期。

案情顯示，被告在案發前一天晚上下班後，與一名朋友羅伯共喝一瓶烈酒。兩人之後到SCAPE的一家酒吧，與另一名朋友約翰續攤。

當時在酒吧喝酒的還有一名38歲的菲律賓籍男子，被告與朋友都覺得男子在酒吧搗亂，一直看男子不順眼。

3人之後在上廁所時，與男子狹路相逢。約翰當面質問男子，兩人起肢體衝突，互推對方還相互揮拳。

被告與羅伯見狀後，上前支援，男子擔心自身安危，轉身逃跑，但半路跌倒。

羅伯趁機抓著男子的腳，在地上拖著對方，被告與約翰則對男子拳打腳踢。男子無法還擊，羅伯趁亂補上一腳。

男子最後成功逃跑，被告等人也沒有繼續追趕。

男子事後到黃廷方綜合醫院接受治療。他的左小指骨折，頭皮、臉部和肋骨挫傷，背部和右手擦傷，拿了6天病假。

控方在陳詞時說，被告與朋友酒後圍毆手無寸鐵的男子，而且他們朝男子身體較脆弱的部位進行攻擊，有必要給予阻嚇性刑罰。

羅伯早前已認罪，被判坐牢14個星期，控方因此要求法官也判被告相同刑罰。（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