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洗錢案罪犯資產為何沒全被充公？律師：以正當途徑所得資產 應該歸還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XZnyg
Published: 2024-05-01
Source: 獅城新聞

## 洗錢案罪犯資產為何沒全被充公？律師：以正當途徑所得資產 應該歸還



![洗錢案罪犯資產為何沒全被充公？律師：以正當途徑所得資產 應該歸還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3/17435855.avif?0)





警方在這起洗錢案中起獲現金、名車、名表、名酒等。（圖：新加坡警察部隊）

本地爆發涉及30億元的最大洗錢案，涉案的十個被告中已有五人認罪被判刑，其中三個還可取回部分被凍結的資產，有公眾質疑政府為何沒充公他們所有的資產，受訪律師解釋說，以正當途徑所累計的資產不是犯罪所得，所以不能被充公。

另外，針對有公眾認為他們的13個月到15個月之間的刑罰似乎太短？受訪律師也說，我國是法制國家，所有的判刑都是根據法律條文和參考案例所得出的結論。 

![洗錢案罪犯資產為何沒全被充公？律師：以正當途徑所得資產 應該歸還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3/17435856.avif?0)



藍國慶律師。（照片：Templarslaw.sg）

部分資產非贓物或贓款 政府理應歸還 

本地資深律師藍國慶受詢時表示，簡單說就是罪犯通過犯罪所得到的資產，也就是所謂的贓物或贓款，政府有依據可以盡數充公。

他說：「這些罪犯不是每樣資產都是犯罪所得，他們可能也有一些是通過正當途徑獲得的，那政府就沒有理由充公這些資產了，理應歸還。」

藍國慶舉例說，罪犯被凍結的房地產可能價值很高，但當中部分其實是向銀行貸款的，那政府凍結拍賣後即使要充公，也要先把該還的貸款金額還給銀行，之後才能充公剩下的資產。

正氣律師事務所創始人蕭錦耀律師認為，在有限的時間和資源下，這些罪犯名下來歷不明的資產無法全部被查得一清二楚，那些和案件沒有關聯的資產就可以說是「乾淨」的資產，他們被捕後若積極配合調查，也願意「獻出」大部分的資產，控方和被告在「談判」時是可以適當給予一些「獎勵」，答應讓他們取回一些資產也是合理的。

![洗錢案罪犯資產為何沒全被充公？律師：以正當途徑所得資產 應該歸還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3/17435857.avif?0)



蕭錦耀律師。（圖：受訪者提供）

出獄後仍坐擁豐厚資產 律師：他們已上繳了很多 

五個認罪被判刑的被告中，蘇海金、蘇寶林和張瑞金分別可取回約500萬元、700萬元和1300萬元的資產，蘇文強和王寶森的600萬元和800萬元資產則全部被充公。

對此，一些網民認為蘇海金、蘇寶林和張瑞金出獄後仍可坐擁豐厚資產，藍國慶律師表示可以理解大部分公眾都會覺得「哇，豈有此理，坐牢了還這麼有錢？」

但藍國慶指出，要從被告的角度去看待他們的資產，別忘了他們被捕前都是「富甲一方」的富豪，資產數百萬甚至過億，隨著他們被捕坐牢服刑，自願被充公大部分的資產，剩下可取回的對他們來說已是少之又少了。

刑罰是否太輕？律師：依法依理 

五個認罪被告的刑期介於13個月到15個月之間，案件從去年8月15日爆發後就備受關注，公眾普遍認為涉案者估計都會被判以較重的刑罰，但隨著五個認罪被告的刑期都只是介於13個月到15個月之間，網上不少網民開始質疑他們的刑期是否太短？

對此，藍國慶律師一針見血說，不是涉案金額越大，刑期就要判久一點。他說，我國是法治社會，所有的判刑都要依理依法，法官在判刑時要綜合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如他們觸犯的法律條文、相關條文類似金額的過往判例，如今涉案初犯者儘早認罪還可獲得約30%的刑期折扣等等因素，他們目前所被判的刑罰可說是依理依法，沒有所謂的太短之說。

蕭錦耀律師也說，可以理解公眾認為刑罰「太輕」的想法。

他說，洗錢案的案件非常複雜，牽涉的地區、人士和機構等範圍也太過廣泛，想要打破砂鍋問到底談何容易，在這樣的情況下，罪犯主動交代和願意充公資產就會省去許多寶貴的公共資源，畢竟追查下去也不一定能找到想要的「真相」，因此罪犯主動配合交代及充公資產都是他們悔過的一種表現，法院在判刑時自然也會把這些都考慮在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