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廊打工起歹念 侍應生兩個月內 偷88瓶名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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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2-12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在金沙空中花園酒廊當兼職侍應生，男子在兩個月內偷走88瓶價值2萬5454元的名酒，拿到網上平台轉賣牟利，還向一名男子謊稱自己有12瓶威士忌要賣，騙對方支付3000元的定金。

被告是33歲的施勝森（音譯），他昨日承認一項監守自盜和一項欺騙罪，被判坐牢15個月。

案情揭露，2023年10月到11月之間，被告在濱海灣金沙空中花園的酒廊Ce La Vi當兼職侍應生。他開工不久，就萌生從酒吧偷酒，到網購平台轉賣的想法。

調查揭露，他在2023年10月1日到11月30日之間，不少過4次行竊，共偷走總價值2萬5454元的酒，包括74瓶法國香檳唐培里儂（Dom Perignon Vintage）、6瓶庫克（Krug）的Grand Cuvee香檳、6瓶水晶香檳（Cristal Brut 2014 Champagne）、1瓶水晶玫瑰香檳（Cristal Rose 2013 Champagne）和1瓶響Hibiki21年的威士忌。其中，該瓶響Hibiki21年的威士忌就要價16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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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施勝森監守自盜，在酒吧打工時偷走2萬5454元的昂貴名酒。（示意圖）

主控官指，被告落網後，警方查獲68瓶法國香檳唐培里儂，其餘的都找不到，被告也沒有對此做出任何賠償。

另外，被告也在網購平台Carousell經營售酒的生意。2023年11月26日，被告答應將12瓶麥卡倫（Macallan）25年的威士忌賣給一名59歲的買家。

被告稱在交易前，對方得先付定金，因此讓對方轉3000元到「供應商」的銀行帳號。實際上，該銀行帳號是被告的。

為了誆騙買家，被告還預先把自己的帳號名字換成供應商的名字，讓對方相信錢轉進供應商的銀行戶頭。

被告最後將3000元占為己有，也從未幫買家買酒，至今僅對買家做出1450元（4600令吉）的部分賠償。

被告求情時說已經深刻懺悔，第一時間選擇認罪，也一直都配合調查，明白罪行的嚴重性，不會辯解。

他也真切地致歉，懇求法官從輕發落，表示沒有能力做出賠償。

主控官指出，被告有偷竊和欺騙的前科，有為了金錢犯罪的傾向，因此應當給予可阻止他再犯的刑罰。

他也指，被告是名慣犯，應當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