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闖紅燈攝像機。(圖:CNA)
從明年1月1日起,超速駕駛的刑罰將加重,超速駕駛者的違例記分將增加,罰款額也進一步提高。
內政部是在今年5月28日宣布加重刑罰的消息,有關措施明年1月生效。
內政部發文告說,超速幅度在每小時20公里或以下,違例記分將從4分加重到6分。超速幅度介於50到60公里的記分將從18分增加到24分,違例者也會被控上法庭。銷案罰款額的增幅則介於50元到100元之間,最高罰款額可多達500元。
內政部指出,超速駕駛是本地公路事故發生的一大肇因。今年上半年,當局就偵測到當局就偵測到將近12萬起超速駕駛個案,比去年同期增加約45%。
另外,從明年1月1日起,駕車人士如果在安行街道(Friendly Streets)違例駕駛,例如超速、闖紅燈和沒有讓路給行人,所面對的刑罰也將增加。他們除了面對超速駕駛的更高違例記分,還會被多記2分,銷案罰款也會多加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