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警路障。(圖:任佳星)
26人因涉嫌酒後駕駛,昨天(18日)被提控。
警方發表文告說,這些人的年齡介於21到61歲之間,他們在今年7到11月間在警方執法時,無法通過吹起酒精檢測被捕。
其中,兩人是重犯,他們的年齡分別為34和51歲。他們將面對額外控狀,如果罪成,將面對強制性監禁。
另外,三名21到34歲的男子因為醉酒,開車時睡著,把車停在馬路上,阻礙交通,危害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也將被加控罪狀,如果罪成,可被判罰款高達2000元、監禁長達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在本地,酒後駕駛的刑罰是罰款2000到1萬元、監禁長達12個月,或兩者兼施;重犯刑罰加倍,駕駛執照也可能被吊銷。
警方提醒駕車人士,酒後駕駛是極為危險和不負責任的行為,當局會毫不猶豫地對違例者採取嚴厲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