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形容「危險且易怒」 女郎多次襲擊他人被判監36周
一名28歲女子涉及多起無端攻擊案件,受害者包括警員及一名74歲老婦。被告努爾·希拉·阿卜杜勒·薩巴爾(Nur Sheerah Abd Sabar)於2月20日被判入獄36周。
被告首先於2024年犯下兩起攻擊案,同年11月落網。2025年獲保釋期間,她再度犯案,襲擊一名警員及一名年長受害者。
檢方指出,被告於2024年6月4日下午3時左右,在兀蘭6道咖啡店外襲擊一名57歲女子。被告掐住受害者頸部並揮拳攻擊,隨後離開現場。受害者的女兒報警時表示,其母親事後嘴巴流血。受害者前往邱德拔醫院求診,獲兩天病假。
同年11月4日,被告在蔡厝港51街一間商店襲擊一名68歲收銀員。被告選購衣物後前往櫃檯結帳,收銀員告知需支付34新元。檢方表示,被告使用手機聲稱已通過PayNow付款,收銀員要求查看付款確認頁面卻遭拒絕。被告隨後搶走裝有衣物的塑料袋,並將手機擲向收銀員,擊中其右眉導致流血。一名男子發現後報警,被告當天稍後獲保釋。
第三起案件發生於2025年8月25日上午近11時,被告在海軍部地鐵站附近的巴士站襲擊一名74歲老婦。檢方指出,被告掌摑受害者面部,將其推倒在巴士站座椅上並騎在其身上掐住頸部。約四秒後,被告放手,受害者立即登上下一班巴士離開。
法庭文件顯示,第三名受害者事後經常做噩夢,不敢重返同一巴士站。
同年9月8日下午3時,負責調查案件的47歲警員前往被告位於兀蘭6道的建屋發展局組屋單位。警員表明身份並出示巴士站襲擊的閉路電視截圖。被告要求查看完整 footage,警員提議下樓觀看,但遭拒絕。檢方指出,被告隨後搶走警員手機並擲在地上。當警員彎腰撿手機時,被告將其猛撞牆壁並多次擊打其頭部。被告轉身呼叫弟弟時,警員趁機逃脫。
受害者送院後被發現肺部等處受傷。被告於同日再次被捕並還押候審。
檢方在量刑陳詞中表示:「被告是一名危險且易怒的人,必須判處嚴厲刑罰以阻嚇其未來再犯。」檢方建議判處最高12個半月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