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險些被絆倒大發雷霆　女教師猛踹女童右小腿遭判監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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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8-21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稱差點被女童絆倒，幼兒園前女教師一腳把女童踢到淤青，前日被判坐牢4天。

被告阿拉梅盧（57歲）早前承認一項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控狀。

根據早前報道，涉事幼兒園調查後，馬上暫停被告的職務。被告隨後辭職，至今沒有在任何學前教育領域的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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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阿拉梅盧。（海峽時報）

案情披露，去年4月2日，被告負責照顧幼兒園的幼一班，受害女童（4歲）是其中一人。他們早上上課，吃午餐和洗漱後，就要準備午睡。

上午11時55分，被告在為學生的睡床進行消毒，一一擺放在地上。當時，包括女童的約7名學生坐在課室內的一個角落，被告讓他們移到另一處，其他6人都動了，但女童仍在原地。

被告開始把睡床搬進教室，在搬移第一個睡床後，被告轉身感覺差點被還坐在原地的女童絆倒，氣得馬上用力踢了她的小腿一腳，大聲指責她讓她坐好。

根據電眼畫面，女童被踢後，抱著小腿埋頭，被告也不加理會，繼續罵她。

當天傍晚，女童的母親去接她回家，女童跟母親說被告踢她，因為她「沒有坐好」。母親見女童小腿淤青，立即與其他老師溝通。老師表示隔天會通知校長，母親當晚報警，也帶女童到竹腳婦幼醫院看診。女童右小腿淤青，拿了兩天的病假。

法官下判時說，雖然能理解被告在高壓環境工作，一人得照顧15名學生，但倘若她在踢了女童後，能及時給予關注，而非繼續罵她，罰款或足矣。

法官指出，高壓環境不能成為虐待孩童的藉口，鑒於本案被告的罪責和受害人蒙受的傷勢等，有必要處以監刑。

**下意識反應 非預謀幹案**

律師稱被告一隻眼睛瞎了，另一隻也患青光眼，因此讓她更警惕周圍，擔心被絆倒。

被告律師為她求情時也說，被告使用的力氣不大，是下意識的反應，並非預謀幹案。正因視力不佳，被告變得高度謹慎，結果才會有偏激的反應。

他說，被告從事幼教業已約30年，沒有不良記錄，此次是首次也是最後一次犯錯，希望法官考慮判她罰款。

主控官反駁，指被告眼疾並不會影響她的自制能力，反而應讓她更能了解其他弱勢者。針對已在這行服務多年，主控官指被告不是不成熟的照看者，理應知道如何控制情緒，不該對孩子動手，若不判監刑，或是發出錯誤信息，建議法官判她坐牢5到7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