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鄰居女友裝電眼監視他 男子大清早爬陽台 找人對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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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11-24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4日訊）聲稱鄰家女友在自己家裝電眼監視他，前警員竟無懼危險，從自家陽台爬入鄰居家對峙，鄰居氣得報警捉人。

被告陳儼聰（譯音，35歲）案發時無業，共面對23項控狀，包括蓄意縱火、牴觸防止騷擾法令和濫用毒品法令等控狀。

控方以其中七項提控，他認罪後，周四（21日）被判坐牢2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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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鄰家女友在自己家裝電眼監視他，前警員三更半夜從自家陽台爬入鄰居家對峙。（檔案照）

案情顯示，被告在去年4月5日凌晨3時許打電話報警，指隔壁鄰居的女友在他的家裝上電眼，過後又二度撥電告知警察不需趕到他家，他想先跟鄰居溝通。

然而，被告溝通的方法，竟是在同天清晨6時許，攀過自己住家的陽台，爬進鄰居家。

鄰居聞聲而至，看到被告站在陽台上，便質問他在幹什麼，被告直指鄰居女友在他家安裝電眼監視他。

被告的舉動顯然時要激怒鄰居，他說完後又越過矮牆爬回自己的陽台，鄰居也趕緊報警處理。

被告隔天早上被捕，肅毒人員也在他家搜出大量冰毒，被告也坦承，自己在三天前曾吸食冰毒。

**庭上揭露，被告曾是一名警員。**

警方也證實被告曾加入警隊，是一名二劃警員，2008年離職。

被告在事發三周後再度滋事，將泥土和玻璃碎片塞進鄰居門縫，用膠帶封上，最後在門外點火焚燒。

案發時間是去年4月28日下午，有居民看到他在門外放火，趕緊通報警方，所幸火勢沒有蔓延，只在大門上留下燒焦痕跡，當時該鄰居並不在家。

他過後返家時，發現住家地上有泥土和玻璃碎片，明顯是從門縫被塞入屋的。

調查也顯示，被告當時也找來膠帶封門，接著將紙張捲起點火，再將燃燒的紙丟在門外，最後噴上氣霧（Aerosol）。

**被告大罵監獄官**

指囚服透明單薄，被告竟大罵監獄官，還指自己遭10至12名警員逮捕程序不對，當庭投訴警方。

去年4月19日下午，被告被押送樟宜監獄時，申訴囚衣單薄又透明。監獄官回應囚衣是標準統一的，被告卻以連串髒話飆罵。

被告求情時說，他是坐在沙發上被捕的，當時捉他的有10至12名警員，因而指控他們沒有以適當程序進行逮捕。但法官指這不能成為求情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