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健文】鼻子長出一顆「痣」  駭然發現是皮膚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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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8-0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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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護膚的女性，可要留意皮膚有沒出現異常的斑點、腫塊或突出物。（iStock圖片） 

（新加坡訊）一名華族年長病人上門來求診，身體出現的狀況原本與皮膚扯不上任何關係。但是看診過程中我發現她的鼻子上出現色素性病變（pigmented lesion），經問起，她才說自己早在一兩年前已經發現這顆「痣」，最近開始出現輕微抓到就出血的現象。

因為並不覺得痛，也沒有任何症狀，所以她不以為意。她一聽我說這有可能是皮膚癌，著實嚇壞了。活體組織檢驗證實了我的疑慮，她也隨即接受了一切必要的治療。

人們往往誤以為只有白種人才會患上皮膚癌，但其實本地人也無法倖免，皮膚癌甚至是新加坡十大常見癌症之一。新加坡癌症註冊局2015年發表的報告書顯示，自2011年至2015年間，皮膚癌是男性第六大常見癌症，女性第七大常見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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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癌多發生在易於暴露在陽光下的部位，如鼻子、雙眼周邊、額頭，以及外露的手臂。

## 非黑素瘤皮膚癌與黑色素瘤皮膚癌



紫外線輻射依舊是皮膚癌最主要也最可變更的風險因素。這可能包括累積性受紫外光曝曬，或是三番四次突然受高度密集的紫外光曬傷。紫外線輻射會導致皮膚DNA受損，進而引發皮膚癌。這也是為什麼皮膚癌多發生在易於暴露在陽光下的部位，如鼻子、雙眼周邊、額頭，以及外露的手臂。

國大醫院自2016年至2018年間進行「莫氏顯微圖像手術」（Mohs micrographic surgery）的所有皮膚癌病例當中，約45%屬於鼻子部位的皮膚癌。其他風險因素包括皮膚白皙，有過皮膚癌病史，或曾接受過免疫抑制 （immuno-suppression）或放射治療。

皮膚癌一般上可分為「非黑素瘤皮膚癌」（non-melanoma skin cancers，簡稱 NMSC）和「黑色素瘤皮膚癌」。前者由基底細胞癌（basal cell carcinoma）和鱗狀細胞癌 （squamous cell carcinoma）構成；後者則較可能致命，風險因素包括家族病史以及身上痣多或痣呈異狀。值得慶幸的是，本地的皮膚癌病例較為普遍的是「非黑素瘤皮膚癌」。

要避免患上皮膚癌，非得做好防曬不可。尋找陰涼處，穿上防護性長袖襯衫和長褲或戴上遮陽帽，避免受到正午陽光直射。防曬霜是防曬必備工具；美國皮膚病學會就推薦「廣譜」（broad spectrum）的防曬霜，可以同時防止長波紫外線UVA 和中波紫外線UVB穿透皮膚。防曬霜的防曬功能應該至少達SPF 30或更高。要有效使用防曬霜，應該在直接接觸陽光至少15分鐘之前就塗抹防曬霜。至於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防曬霜，請向醫生諮詢專業意見。

皮膚癌的外在顯現狀態各有不同。如果皮膚上出現異常的斑點、腫塊或突出物，就得小心了。皮膚癌有些時候沒有明顯症狀，有些時候則會感覺疼痛、痕癢、出血，甚至出現難以癒合的傷口。如果身體的某個單一部位出現對治療毫無反應的紅疹，或者一顆變形變色的痣，那也很可能是皮膚癌。

新加坡最常見的皮膚癌類型是「基底細胞癌」。這種類型的皮膚癌發生在亞洲人身上，大多會形成色素性病變。由於這類型皮膚癌可能長時間不痛不癢地存在，患者一般上不容易察覺，或者不以為意，只有在它逐漸變大或開始潰爛出血時才求醫。鱗狀細胞癌是第二大常見皮膚癌，則是增長迅速，在皮上形成粗硬結節或硬塊，會感覺疼痛，也會潰爛或出血，或者形成一個無法癒合的傷口。這類型皮膚癌要比基底細胞癌嚴重得多。

至於黑色素瘤皮膚癌，往往先是由痣開始變形，例如，變得不對稱，邊線參差不齊，呈現多種不同顏色，面積擴大至超越6毫米；或新冒出的痣開始感覺疼痛、痕癢、出血，變厚，形狀不規則。這類癌性痣可能出現在身體的任何部位，包括手掌腳掌。

醫生遇上皮膚癌疑似病例，會先安排病人接受皮膚活體組織檢驗以確診，再根據檢驗結果做進一步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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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國立大學癌症中心顧問醫生何祖兒。（受訪者提供）

## 多數皮膚癌治癒率高



值得慶幸的是，只要及早確診，大多數皮膚癌治癒的機會都很高。多數病例通過手術切除癌腫瘤同時清除病變邊緣組織，即可治癒皮膚癌。不過，不同類型的皮膚癌也有其他不同形式的治療法，包括選擇性抗炎胞質激素抑制劑（topical immunomodulators）、液氮、光動力療法（photodynamic therapy）、放射療法等等。「莫氏顯微圖像手術」則是切除腫瘤同時保留健康組織，以降低癌症復發率，一般用於治療出現在高風險區如頭部和頸部的「非黑素瘤皮膚癌」。

如果懷疑自己可能患上皮膚癌，最好的做法就是儘快找醫生或皮膚專科醫生求診。

轉摘自：聯合早報（作者是新加坡國立大學癌症中心顧問醫生，林琬緋／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