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PR=永久居留?你以為的永居可能是個「假」永居

2020年12月16日   •   6萬次閱讀

新加坡PR(Permanent Residence,永久居留)相較於英美等國其實是不難申請的,但其REP(Re-Entry Permit,再入境許可)需要每五年更新一次,因此PR又被一些人戲稱為「五年簽證」。而且,REP是有可能被拒絕的,甚至永久居留權即PR身份也是有可能會失去的。這是怎麼一回事呢?今天小編就來介紹一下為什麼說新加坡永久居民不永久吧!

01 REP被拒

原則上,新加坡PR,即擁有永久居留權的人士,被允許在新加坡長期生活、學習和工作等,沒有時間限制。但PR出於任何原因離開新加坡,都必須遵守REP的要求,REP能夠讓你身處新加坡以外的地方卻仍然保留自己的永久居留權。如果離開新加坡時沒有有效的REP,或沒有持有有效的REP而在國外居住和生活,或永久居留身份證在新加坡境外期間過期失效,則永久居民身份自動終止,僅有極少數情況下可重新恢復。根據過往經驗,即使身為PR,很久沒有在新加坡居留、沒有工作、沒有繳稅記錄和CPF(Central Provident Fund,中央公積金)記錄,REP也會被拒絕。

對於RP和REP的申請,新加坡移民局比較「任性」,一向採取「三不」政策:不拒絕(符合條件的人士都有遞交申請的自由);不公開(獲批的具體條件不透明);不解釋(從不說明拒批理由,但歡迎再次申請)。因此,成為PR以後也不能隨心所欲,必須關注自己的REP期限並提前做好更新準備,遵守新加坡法律法規各項要求,防「拒」於未然。

Apply for/Renew/Transfer of REP:https://eservices.ica.gov.sg/esvclandingpage/erep

02 PR身份取消

認為拿到PR就可以在新加坡永久居留,還是有點天真了。如果你要做以下這些事情,那就準備好面對罰款、監禁、PR身份取消,甚至被驅逐出境吧

材料造假

新加坡移民局曾經宣稱,平均每年有9萬人申請PR,而其中每年約有32人被發現在申請時提供虛假材料。根據相關規定,提供虛假材料將觸犯移民法令,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監最長一年,或罰款最高4000新幣,甚至兩者兼施。此外,違例者在服刑期滿後,將被遣送出境。這就意味著,材料造假的行為一旦被發現,PR身份就會被取消,連帶配偶和兒女的PR身份都會被重新審查。

頻繁離境

正如前文提到,沒有有效REP情況下的離境或者在國外長期居留,將有可能失去PR身份。有一些人拿到PR後,立馬就回國「放飛自我」尋求更好的機會,沒有與新加坡保持固定的聯繫(如擁有工作和購置房產等),或者頻繁往來中新兩地,但是在中國的時間更多,這樣其實是面臨著PR身份取消的風險的。

缺乏貢獻

在每五年更新REP時,移民局需要檢查PR的繳稅記錄和CPF記錄,如果暫時沒有,將得到「續簽一年」的Last Call,執意不回來給新加坡做貢獻,自然而然就很有可能失去PR身份了。因此當你的REP只得到了一年有效期限,就代表著需要引起注意,認真檢查自己是否達到更新的標準,對症下藥去解決問題。

干涉內政

正如字面意思,試圖干涉本地政務活動的人士,是會被取消PR身份,驅逐出境,甚至永久禁止入境的。PR畢竟不是土生土長的新加坡人,簡而言之,不該管的事情不要多管。

拒絕兵役

根據國民服役徵召法令,所有男性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都有義務服役,只有「一代移民」能夠得到豁免。可以說,只要踏上新加坡PR之路,就必須要同意服兵役,具體要求和是否屬於第一代PR可以結合自身情況向移民局進一步諮詢。被徵召入伍的PR如果拒絕服役,即便他自主放棄PR身份,仍將被判定為牴觸徵召法令,可被判監最長三年,或罰款最高10000新幣,或兩者兼施

觸犯法律

眾所周知,新加坡以法律嚴謹著稱,PR一旦在新加坡犯罪並被治罪,移民局將重新審視其PR資格。此人很有可能不僅需要付出法律代價,還將會痛失PR身份。在疫情期間,就有一名45歲男子因違反「居家通知」條例,甚至在應履行相關規定期間執意要從新加坡出境,最終被禁止再次入境並剝奪PR身份。

FAQs of ICA

https://va.ecitizen.gov.sg/cfp/customerpages/ICA/explorefaq.aspx

03 他國PR大對比

可能有些人覺得,新加坡PR要求也太多了,動不動還有可能面臨著拒簽和身份取消。殊不知,對比其他國家的「移民監」來說,新加坡PR沒有嚴格的居留要求,已經算是非常友好了!不相信的話,就來一起了解一下這些主要移民國家PR基礎知識吧~

英國

五年內每年住滿半年即可申請PR,維持PR身份的居留要求是每兩年入境一次英國

美國

獲得美國綠卡後,申請人需要每半年入境一次保留PR身份,同時每年離開美國的時間不超過183天

加拿大

加拿大保持PR身份需要五年住滿兩年,而根據法律規定,以下3項途徑可以滿足居留要求:本人實際在加拿大居住;陪伴有加拿大國籍的配偶在海外居住;為加拿大政府機構或公司在海外工作(此時,在境外居住的時間,也被視同為在加拿大居住)。

澳大利亞

要保留澳大利亞PR身份,必須在五年內住滿兩年。如果不能滿足此居留要求,必須滿足下列的兩個條件之一,才可保留PR身份:證明你和澳大利亞有必要的經濟、文化、僱傭聯繫,並且該聯繫對澳洲有益;或家庭成員有一人持有有效的回頭簽證。

紐西蘭

紐西蘭的永久居留權獲得流程為RP轉變為IRRV(Indefinite Returning Resident Visa),在拿到PR後的第一個兩年內每年住滿184天可申請IRRV,從此再沒有居留要求,並且無論中途離開紐西蘭多長時間,也永遠擁有隨時進入紐西蘭的權利,是真正意義上的永久綠卡/永久PR身份。

由於篇幅限制,這裡就不再贅述其他國家的PR相關政策了。綜上可以明顯總結出一定規律,那就是除了紐西蘭外,大多數熱門移民國家即使是成功獲得PR身份,也不是萬事大吉,還需要採取相應的行動,比如達到居留時長,來維持PR身份。沒有嚴格居留要求的新加坡PR,是不是非常符合你的心意呢?但正如前文所提到的REP被拒的風險,成為PR以後仍然需要注意如何保持這個「並不永久」的永久居留身份,否則有可能續簽失敗,即使空有PR名頭也不能在新加坡繼續生活哦。

結束語

李顯龍總理曾提到,新加坡公民和PR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能夠和諧地融入社會

掌握能力和技能

為經濟做出貢獻

把心放在正確的地方

李總理表示,新加坡不單是一座城市或經濟體,也是一個完整的國家,新加坡公民和PR擁有相應的權利,不僅是這座島嶼的居民或員工,還必須效忠新加坡,履行身為公民和PR的責任!所以,我們既然選擇了在新加坡工作和生活,就必須在在這裡多多居留呀,這樣才是一個真正的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