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為兩情相悅 3萬送網紅「女友」 驚覺她多情郎 夢醒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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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6-18
Source: 獅城新聞

迷上知名網紅，以為兩情相悅，獅城男在直播平台狂刷禮物，砸了3萬元（約9.6萬令吉），才發現自己只是眾「情郎」之一，夢醒報警。

陳先生（41歲，銷售員）向新加坡《新明日報》透露，他一兩年前開始關注一名女網紅，並成為粉絲。直到去年11月，女網紅在IG社媒開放連結跟粉絲互動，陳先生嘗試打招呼，不久後就在今年1月14日收到回復，為此雀躍萬分。

他稱， 兩人相談甚歡，幾乎每天聊天，女網紅也會發送自拍照，感情逐漸升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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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和林先生事後雙雙報警。 

女網紅後來成功當上一家直播平台的主播，還邀請陳先生上線支持。「女網紅表示，公司要她收集100個『滿滿的愛』禮物，若不達標，就不能繼續當主播，希望我能花50元（約160令吉）送她小禮物。」

直播從周一到周五，從最初的100多人觀看，增加到2400名粉絲。「我們一直聊天，還砸過2500元（約8000令吉）在直播買禮物送她。」

陳先生表示，兩人最終在3月1日確認關係，女網紅甚至發了很長的「內心話」表白。

「從那天起，每個月14日都是情人節，她都會要求我送禮物。直播期間，如果我送的禮物不如其他粉絲，她也會鬧情緒，結果我一次次砸2500元，前後總共3萬元。」

後來，陳先生髮現兩人對話「牛頭不對馬嘴」，有其他粉絲上個月尾聯繫他，才發現自己並非「真命天子」。

「我很失望，雖然知道拿不回錢，但希望不要再有其他人跟我一樣。我也報警處理，希望警察可調查。」

據了解，女網紅來自馬來西亞到台灣發展。

警方受詢時證實接獲報案。

## **一起報警**



另一名來自大馬的受害者林先生（32歲，技術人員）告訴記者，上周六接到陳先生的通知，才發現自己可能也碰到同樣情況，於是與陳先生一起去報警。

「我們對比了女網紅髮送的簡訊，內容一模一樣，甚至是同時間發送，相信是系統統一發出。」

林先生表示，這樣做並不道德。「我砸了3000元（約9600令吉），以後我會非常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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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網紅私信陳先生，含蓄向對方「告白」。 

眾多「情郎」還包括多國粉絲。

陳先生指出，目前共有5名同樣遭遇的粉絲，三人在新加坡，另兩人分別在馬來西亞和韓國。

「雖然說起來都是心甘情願的，但我覺得這是變相的騙局，而且涉及的金額很高。

資深律師藍國慶受訪時告訴《新明日報》， 其實可以用現實生活中的交往準則， 來衡量網絡世界的男女關係。他舉例說， 一名女子若單是向男方說「 我愛你」 之類的話， 不能算是欺騙。

不過，如果女方表白的同時也藉此要求男方送禮，則有可能被視為愛情騙局。

「當中還有很多因素得考慮，譬如女生是否不斷主動請求， 或誘使對方做違背自己利益的事等。」

藍國慶說，這類關係中的金錢交易在法律上往往屬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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