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歲公司董事 涉詐騙10億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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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3-23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3日訊）獅城史上最大宗詐騙案！

管理兩家公司的董事被指欺騙他人和公司投資，涉及金額逾10億元（約30億令吉），昨天被控上國家法院。

他獲准在佩戴電子追蹤器的情況下以150萬元（約460萬令吉）保釋在外，這相信是將電子追蹤器加入保釋條件以來最高的保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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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兩家公司的董事黃有志被控四項控狀，包括觸犯公司法令和兩項欺騙控狀。（檔案照） 

《聯合早報》報導，根據警方2月19日發出的文告，Envy Asset Management（簡稱「EAM」）私人有限公司和Envy Global Trading私人有限公司（簡稱「EGT」）因涉及欺騙而被商業事務局調查。

這兩家公司的董事黃有志（33歲）後來被捕，昨天被控上國家法院，面對兩項觸犯公司法令和兩項欺騙控狀。

根據控狀，他被指在2018年1月至去年3月之間，身為EAM的董事向投資者借錢，謊稱公司將向Poseidon Nickel私人有限公司購買鎳（nickel），再將鎳銷售出去，因此承諾將銷售所得作為回報還給投資者。

他也被指在去年4月至7月29日之間，身為EGT的董事謊稱公司通過遠期合約（forward contract）出售鎳給巴黎銀行，並欺騙投資者與公司簽訂合約，購買部分銷售盈利，但實際上公司並不存在相關的遠期合約。

另外，他涉嫌從去年9月至今年1月，21次欺騙一名投資者和一家公司投資至少4800萬元（約1億4727萬令吉）。

庭上揭露，被告承諾回報率高達15％，當局事後起獲1億元（約3億令吉），他也可能面對額外控狀。

控方表示，該案件涉及款項至少10億元，屬嚴重罪行，加上被告在瑞士、香港和倫敦皆有高額投資，他也有伴侶和孩子在中國，不排除有棄保潛逃的風險，籲請法官將被告的保釋金定在300萬元，以及須佩戴電子追蹤器。

代表律師則懇請法官讓被告以100萬元保釋在外。

法官最終下令被告以150萬元保釋候審，但須提交護照和佩戴電子追蹤器，也須履行宵禁晚上10時至隔天上午6時不得出門。案展5月17日過堂。

根據金管局文告，任何公司進行實物資產的投資時，不須要獲得當局認證，但當局接獲投訴後，於去年3月將EAM列入投資者須警惕名單（Investor Alert List），並協助商業事務局展開調查。

資料來源：《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