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零售業主明年起 同租戶簽署或更新租約時需遵守有關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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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8-05
Source: 獅城新聞

## 零售業主明年起 同租戶簽署或更新租約時需遵守有關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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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明年2月起，零售業主同租戶簽署或更新租約時，需遵守同押金、提前解約等事項有關的守則。

國會通過的《零售場所租約協議法案》將讓雙方的協商過程更加透明，也有助支持休閒行業更蓬勃發展。

貿工部政務部長劉燕玲總結法案辯論時說，冠病阻斷措施期間，本地零售業主同租戶在租金等方面產生糾紛。業界之後制定了零售場所租約行為準則，推動了租戶和業主之間更加公平和平衡的協商方式。

她說，這項法案將立法確保所有租戶和業主都遵守這套守則。政府希望這能進一步鼓勵本地的創業生態，幫助有意創業者了解租戶的權益，做出更加明智的商業決定，同時打造更有活力和競爭力的零售環境。

「政府將會和公平租約委員會，全國商聯總會和新加坡鄰里企業中心緊密合作，主辦多個說明會，向鄰里商家說明法案和守則的細節。全國商聯總會也將根據鄰里商家的租賃需求，特別制定適合鄰里企業使用的租約樣本，並在年底推出。」

法令生效後，所有為期一年或以上的零售業租賃合約都需遵守所列明的行為準則。如果有一方沒有遵守守則，雙方可進行調解或通過審裁調解糾紛。法令也將賦予公平租約委員會權力，定期檢討並修訂守則，以及鼓勵各方遵守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