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刑來了！OnlyFans百萬男網黃 Titus Low監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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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10-14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男網紅「Titus Low」7個月內出賣「色相」，賺超過34萬元（111萬令吉），無視警方禁令，換來3周鐵窗生涯，以及3000元（9800令吉）的罰款。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Titus Low」劉凱德（22歲，音譯），涉嫌在去年4月至10月之間，在OnlyFans平台上用「@tituslow22」的帳號上載了35張猥褻照片和34段猥褻視頻。此外，他也被指妨礙公務，違反警方的禁令，一再登錄OnlyFans的帳號。

他面對5項控狀，包括3項散播猥褻內容以及兩項牴觸刑事訴訟法的罪行，昨日承認其中兩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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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凱德抵達國家法院時還向攝影記者揮手。（海峽時報） 

OnlyFans是個訂閱性質的平台，訂戶可以選擇不同付費方式觀看內容，也可以「打賞」博主，要求博主提供自己想看的內容。

去年4月，被告登記了OnlyFans帳號，在4月到10月之間，賺了24萬0979元美金（約34萬6186新元）。去年9月4日，有人報案指在12歲侄女的手機中發現被告自慰的視頻，警方隨之展開調查。

警方索取被告的帳號資料以及連接帳號的電郵資料，將帳號密碼換掉，並下令被告不得使用帳號。

豈料，下午才協助警方更換密碼，晚上就向OnlyFans稱自己的帳號遭駭入，要求更換密碼，隔天又登入帳號，陸續上傳猥褻照片與視頻。

兩周後，警方登入失敗，被告承認自己更換了密碼。警方再次警告被告，並更換密碼，可不久後，被告又更換密碼重新登入上傳內容。

主控官強調，此案並非討論某個平台的合法性，也不是某些條例的可執行度，而是被告刻意不服從警方的禁令。

主控官也說，被告受利益驅使，不顧禁令，擅自更改密碼重新登入，除了上傳新內容，還轉出賺到的錢。

「他也刻意隱瞞自己有第二個電郵連接他的OnlyFans帳號，以便重新取回帳號的掌控權，可見早有預謀。被告的行為難以偵查，不止一次違反禁令，甚至繼續散播猥褻內容賺錢。」

被告代表律師說，他曾問被告為何一再違反禁令，被告說因為訂戶已付費，他覺得有義務上傳新內容。

律師也提到被告剛過了可接受緩刑的年齡，年紀尚輕，希望法官考慮改造性刑罰如緩刑監視。

「被告童年過得不好，小小年紀就靠自己生活，患有適應障礙。」

律師說，OnlyFans平台設有機制限制未成年者進入，或有訂戶翻拍轉載。身為第一個OnlyFans用戶遭定罪，律師指沒有基準來衡量他的行為，懇求法官考慮緩刑監視。

律師稱被告被控後「隱居」，主控官指他事後仍高調受訪。主控官呈交兩份媒體報道，一則關於被告的家事，一則關於他開雪糕店。

被告6月份和馬來西亞網紅結婚，隨後宣布兩人即將迎來愛的結晶。

根據記者庭外所見，被告抵達時還向攝影記者的鏡頭揮手。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的行為可見他不遵從警方禁令，公然無視法律一再犯法，判他坐牢3周罰3000元。

被告申請延期服刑處理私事和生意。法官批准，展延至10月26日開始服刑。







（視頻取自YouTub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