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誹謗新加坡兩位部長，他不僅要賠42萬新幣，還得再掏15萬新幣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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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5-15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法庭最近又判了一筆錢。

《網絡公民》網站的主編許淵臣，因為誹謗內政部長尚穆根和人力部長陳詩龍醫生，需要額外支付超過15萬4000新幣的訴訟費用。這筆錢是加在他之前被判的42萬新幣賠償金之上的。

加起來，他一共要承擔超過57萬新幣。這次多出來的15萬4000新幣，主要是兩筆開銷：律師費7萬8000新幣，還有其他雜七雜八的費用比如列印、提交文件等，一共7萬6000新幣。

事情要從2024年12月說起。當時彭博社發了一篇報道，講的是新加坡豪宅交易的事情。

![誹謗新加坡兩位部長，他不僅要賠42萬新幣，還得再掏15萬新幣訴訟費](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5/17854753.avif?0)





報道里提到了尚穆根和陳詩龍買賣洋房的交易，其中有些說法被認為不屬實。

同一天，《網絡公民》網站轉載了這篇報道，主編許淵臣還在文章里加了自己的評論。法庭認為，這些評論讓人誤以為兩位部長在房子交易中有不當行為，損害了他們的名譽。因為報道內容被認為不實，新加坡政府要求轉載相關報道的媒體進行更正，《網絡公民》也在其中。

![誹謗新加坡兩位部長，他不僅要賠42萬新幣，還得再掏15萬新幣訴訟費](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5/17854754.avif?0)





2025年1月，尚穆根和陳詩龍正式起訴許淵臣誹謗。他們還同時起訴了彭博社和寫那篇報道的記者，那個案子目前還在審理中。許淵臣之前在2023年因為另一起誹謗案坐過牢，出獄後搬到了中國台灣。這次面對官司，他沒有提交任何答辯材料，也沒有出庭，完全沒有做出任何回應。由於許淵臣完全不理會這個案子，2025年8月，法庭直接判他誹謗罪成立。這種做法在法律上叫做「缺席判決」，意思就是即使被告不來，法庭照樣可以判。

2026年3月，法官裁定許淵臣要賠給兩位部長各21萬新幣，一共42萬新幣。其中16萬新幣是一般賠償，5萬新幣是加重賠償。

法官給出了幾個理由：

第一，這次的誹謗比許淵臣以前犯的案子更嚴重，因為他是直接指控部長在涉及公款的交易中行為不當。

第二，誹謗內容在網上傳得很廣。

第三，他明明有機會道歉或者撤下文章，但都沒有做，說明他是故意的。

目前許淵臣仍然住在中國台灣，沒有回新加坡。如果他一直不付錢，兩位部長可以向法庭申請，在新加坡查封他的資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