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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猖狂!大白天在停車場偷車,男子被警方神速抓獲,最高可判7年!

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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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近日逮捕了一名39歲男子,懷疑其涉嫌參與一起機動車盜竊案。

2026年6月5日下午1時50分左右,警方接報一起機動車盜竊案。受害者報稱,其停放在大巴窯(Toa Payoh)4巷一個露天停車場內的汽車被盜。

通過實地走訪並藉助警方攝像頭的圖像,唐林警署(Tanglin Police Division)的警員迅速鎖定了該男子的身份,並在報案後兩小時內將其逮捕。被盜車輛也已成功追回。

該男子將於2026年6月6日在法庭受審,被指控觸犯《1871年刑法》第379A條的機動車盜竊罪。該項罪名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及罰款。

警方提醒所有車主採取以下預防犯罪措施:

將車輛停放在光線充足的區域;

不要將車鑰匙或發射器留在無人看管的地方;

在離開車輛前,取走現金卡、鑰匙以及筆記本電腦、手機等其他貴重物品;

關好所有車窗並鎖好所有車門,即使只是短時間離開。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6月5日 @ 晚上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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