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女員工因懷孕住院待產，竟被通知產假後解僱！最終獲賠近2萬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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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9-24
Source: 獅城新聞

**懷孕36周，因為妊娠併發症住院待產，沒想到人在醫院，卻突然接到公司的消息：產假結束後，不用回來上班了。**

更讓她難以接受的是，她之前的工作表現並不差，績效考核甚至獲得「特優」評價。

最終，這名新加坡女員工因為公司在她懷孕、住院及休產假期間作出解僱安排，向僱傭糾紛索償庭提出申訴。

法院最終裁定，公司做法涉及因懷孕及休假權益而產生的不當解僱，判公司賠償她**1萬9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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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表現獲肯定，懷孕後卻出現轉折



根據僱傭糾紛索償庭星期二（9月22日公布的判詞），女子在2021年4月加入公司，擔任行政人員，離職前月薪為3300元。

她的工作表現一直受到肯定。

2023年7月進行績效評估時，直屬上司和新任總監都對她給予正面評價，肯定她的工作態度，也認為她能夠處理專業領域以外的工作。

當時的評價相當不錯。

但僅僅兩個月後，情況卻發生變化。

懷孕36周住院，主管傳來「不好的消息」 

2023年9月13日，懷孕36周的女子因為妊娠併發症及高血壓，在醫生建議下入院。

她也通知公司，自己將休假至生產。

沒想到，幾天後，直屬上司發簡訊給她，提醒她公司總監似乎不打算讓她產後回來繼續工作。

女子當時仍在住院待產。

事情隨後進一步發展。

總監親自打電話：產假後解僱「比較乾脆」 

10月4日，女子接到公司總監的電話。

由於女子當時人在醫院，丈夫也在身邊，因此將這通電話錄了下來。

根據通話內容，總監表示，女子並不符合他對團隊未來發展的「新願景」。

他甚至提出，與其讓女子之後再回來，不如等她產假結束後直接終止僱傭關係。

總監還表示，這樣也能讓女子把更多時間放在家庭上。

如果她日後還想回來工作，則需要重新面試並接受評估。

這讓女子認為，公司實際上已經決定讓她離開。

## 公司稱只是想了解她產假後的計劃



面對指控，公司則有另一套說法。

公司辯稱，女子之前曾經提過，產假後可能會申請留職停薪，因此總監打電話只是想了解她接下來的安排，並非要逼她辭職。

不過，推事並不接受這個解釋。

判詞指出，女子當時只是曾經考慮過育兒安排，並沒有正式提出無薪假申請。

更關鍵的是，電話錄音顯示，總監當時已經知道女子計劃在產假後復工。

因此，推事認為，這通電話並不是單純為了了解她的休假計劃。

## 直屬上司證詞也成為關鍵



女子的直屬上司也在庭上作證。

她透露，總監曾經詢問，如果告訴女子她「不符合團隊願景」，女子會有什麼反應。

這讓直屬上司意識到，總監其實已經在考慮讓女子離開公司。

因此，她才會在女子住院期間提前發簡訊提醒她。

推事認為，直屬上司的證詞，加上10月4日的電話錄音，都顯示公司當時已經有意終止女子的工作。

## 推事：產假、住院假都是員工應有的權益



最終，推事認定，女子被要求離開的真正原因，與她因為懷孕併發症住院，以及之後休產假有關。

而住院假及產假屬於員工應享有的僱傭權益。

公司不能因為員工行使這些權益，就對其作出不利的僱傭決定。

推事也認為，公司選擇在女子臨近生產、身體狀況較為脆弱的時候告訴她將失去工作，處理方式缺乏敏感度，也給她帶來了額外的財務及心理壓力。

## 最終獲賠1萬9800元



女子後來在2023年12月21日遞交辭呈，並向僱傭糾紛索償庭索賠。

她在2023年10月11日生下孩子，原本的產假直到2024年1月25日結束。

由於她之後難以找到符合新手媽媽需求、能夠提供靈活工作安排的職位，推事裁定公司須賠償她**三個月薪資，也就是9900元**，作為收入損失。

另外，考慮到公司是在她住院待產、身心較為脆弱、難以親自回公司處理相關事情期間迫使她離職，推事再判公司支付**9900元**作為相關傷害及加重因素的賠償。

兩項合計：

**女子最終獲賠1萬9800元。**

推事也表示，這起案件反映了部分職場女性在面對生育與職業選擇時，可能遭遇的不公平職場文化，因此認為有必要公開這起案件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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