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26年9月21日至25日開展的全島執法行動中,警方正對77名年齡在19歲至80歲之間的人員進行調查,這些人涉嫌參與非法放貸活動。
在為期五天的行動中,刑事調查局(CID)和七個陸路警區(Police Land Divisions)的警員在全島範圍內進行了突擊搜查。初步調查顯示,其中7人曾在債務人的住所對其進行騷擾;38人為「跑腿」,通過執行自動提款機(ATM)轉帳協助非法放貸活動;另有32人則通過開設銀行帳戶並提供ATM卡、個人識別碼(PIN)和/或網上銀行令牌,為非法放貸者的活動提供便利。
目前,針對所有77人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根據《2008年放貸者法案》,當任何人的電話線路、銀行帳戶、ATM卡或網上銀行令牌被非法放貸者用於便利放貸活動時,該人將被推定為協助經營非法放貸業務。初犯若被判定經營或協助經營非法放貸業務,將面臨最高四年的監禁,處以不少於3萬新元且不超過30萬新元的罰款,以及不超過六鞭的鞭刑。初犯若被判定代表非法放貸者實施或企圖實施任何騷擾行為,將面臨最高五年的監禁,處以不少於5千新元且不超過5萬新元的罰款,以及不少於三鞭且不超過六鞭的鞭刑。
警方將繼續對參與協助非法放貸團伙的人員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包括打擊那些出讓銀行帳戶以協助非法放貸者的個人。
非法放貸者會毫不猶豫地對借款人及其家人實施持續且危險的騷擾行為,例如縱火、在住所潑漆,以及使用鏈條或自行車鎖鎖住大門以禁錮屋內人員。警方提醒公眾遠離非法放貸者,避免以任何方式與他們合作或提供協助。
任何允許非法放貸團伙使用其銀行帳戶進行非法交易的人員,可能會被起訴,並被禁止使用ATM和網上銀行設施一年。被發現向非法放貸者借款或被判定協助非法放貸活動的外國人,其學生證或工作準證將被取消,並在服刑結束後被驅逐出新加坡。
公眾若懷疑或知道任何人可能參與非法放貸活動,可撥打警方熱線 1800-255-0000 或在 www.police.gov.sg/i-witness 在線提交信息。所有提供的信息將嚴格保密。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10月6日 下午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