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膽大妄為！新加坡男子利用職務之便瘋狂洗錢，騙公司200多萬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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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0-2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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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警方在周日（10月25日）發布的新聞稿中表示，一名56歲的男子將因多項罪名被起訴。 

這些罪名包括參與詐騙、洗錢以及非法訪問計算機材料。

公司損失超過200萬新元 

新加坡警方於2025年7月16日首次收到舉報，稱一名原員工涉嫌對公司實施詐騙，金額高達200多萬新元。

據悉，這種詐騙行為已持續了大約六年之久。

經過初步調查，警方發現該前員工利用其物流經理的職務之便，以妻子的名義註冊了一家獨資企業。

而他的妻子對此完全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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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他提交了128份虛假的物流服務發票，而這些服務實際上從未提供。

結果導致該公司估計損失超過200萬新元。

進一步調查顯示，該男子將詐騙所得用於個人投資和消費。

多項罪名在身，警方重申嚴厲打擊 

該前員工將於10月26日在法庭受審，面臨多項刑事指控。

他被指控一項違反1993年《計算機濫用法》（CMA）第3(2)條的非法訪問計算機材料罪。

該罪行的處罰包括最高5萬新元的罰款，或不超過七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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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該男子還面臨根據1871年《刑法》第420條及Cap 224指控的六項詐騙罪。

根據《刑法》第420條，詐騙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及罰款。

同時，他還被指控六項洗錢罪。

其中三項屬於1992年《腐敗、販毒和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CDSA）第54(5)條，另外三項則屬於CDSA Cap 65A第47(6)條。

根據CDSA第54(5)條，洗錢罪最高可處以50萬新元的罰款，或不超過10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警方在新聞稿中重申，他們過去一直且今後將繼續嚴肅對待商業詐騙和金融犯罪。

任何濫用信任地位實施詐騙並洗錢的犯罪分子，都將依法受到嚴厲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