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對派政治人物兼律師林添(Lim Tean)於周四(8月6日)在馬來西亞新山被馬來西亞皇家警察(RMP)逮捕。
針對 MS News 的查詢,新加坡警察部隊(SPF)證實了此次逮捕,並表示林添在未能向法院投案後,新加坡已對其發出逮捕令。

新加坡警察部隊補充說,目前正「與馬來西亞皇家警察密切合作,以確保他返回新加坡」。
警方表示:「新加坡警察部隊對馬來西亞當局的迅速協助表示感謝。」
8月3日未按時投案,律師稱其行為「極不尋常」
這位 61 歲的新加坡人原定於周一(8月3日)中午 12 點在國家法院投案,開始執行三個月零一周的監禁,原因是其在沒有有效執業證書的情況下從事法律執業。
然而,他並未出現。
他的律師 Revi Shanker 此前告訴《海峽時報》(ST),林添「完全清楚」自己必須投案,並曾在 8 月 3 日早晨給他發過信息。
隨後,林添失去了聯繫。
據 CNA 報道,Shanker 先生表示,他本人和林添的保釋人均嘗試聯繫林添但均未成功,並形容這種情況「非常不像他的作風」。
法院隨後在當天對他發出了逮捕令。
林添最初被要求在 7 月 20 日投案。但上訴法院在 7 月 17 日批准了他的請求,將其刑期推遲至 8 月 3 日開始,以便他處理個人事務。
逮捕令的審查定於 8 月 17 日進行,屆時林添的保釋人還需解釋為何不應沒收保釋金。
檢方上訴後刑期增加
林添於 2024 年 7 月因違反《法律專業法》,在沒有有效執業證書的情況下執業而被定罪,共涉及三項指控。
《海峽時報》報道稱,在 2021 年 4 月至 6 月期間,他在沒有有效執業證書的情況下,先後 32 次參加法庭聽證會並提交文件。
2025 年 2 月,一名地區法官判處其監禁六周並罰款 1,000 新元。

林添和檢方均提出了上訴。
林添對定罪和判決提出質疑,而檢方則尋求更重的刑期,要求判處五至八個月監禁。
2026 年 2 月,高等法院准許了檢方的上訴,認為原判「明顯不足」,將林添的監禁期增加至三個月零一周。
4月被宣布破產,還面臨其他法律問題
林添是「人民之聲」(Peoples Voice)的創始人及「人民改革聯盟」(PAR)的總書記。在 4 月 2 日法院做出破產令後,他於 4 月被宣布破產。

同一個月,在另一起關於處理前客戶 30,000 新元支票的紀律案件中,三名法官組成的法庭對他處以 30,000 新元的罰款。
法院發現,林添在被客戶解僱後接收或保留了該支票,但未能將資金存入其律師事務所的客戶帳戶,違反了《法律專業(事務律師帳戶)條例》。
不過,法院駁回了新加坡律師協會要求將其除名的申請,認為其未能排除合理懷疑地證明林添非法接收並兌現了該支票。
林添還面臨其他待決的刑事指控。2022 年,他因涉嫌在 2020 年騷擾其律師事務所的一名前員工而被控非法跟蹤。
在 2025 年的大選中,林添在波東巴西(Potong Pasir)選區參加了三方競爭,最終排名在人民行動黨(PAP)的 Alex Yeo 和新加坡人民黨(SPP)的 Williamson Lee 之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