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發出提醒：來新加坡務工這些要注意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XwEK9
Published: 2019-05-06
Source: 獅城新聞

五一勞動節假期已經過去了，各位的勞動節過得如何？

來新加坡務工的朋友們其實很不容易，遠離自己的家鄉，還有面對各種各樣的問題。

近期，大使館接到多起中國來新加坡務工人員的求助，經了解，大多數都是因為輕信國內勞務公司或者個人的宣傳不實，導致**工資、工作性質、工作及生活環境等問題產生糾紛！**

對於這些問題，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領事貼心的發出了通知，提醒來新務工的國內小夥伴，注意這些「坑」！

![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發出提醒：來新加坡務工這些要注意](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518/15187620.avif?1589868645)





**新加坡關於**

**外籍務工人員的法律法**

**01**

**關於中介費**

新加坡**《僱傭中介法》規定：**

**1、**新加坡中介收費按照僱主與務工人員所簽訂的合同期限確定，**一年以內不超過1個月工資，一年以上最高不超過2個月工資。**

**2、**如僱主在6個月內單方面中止合同，新方中介應**退還50%中介費**，但如存在下述情況，新方中介可不退中介費：

合同中約定的工作已完成或工作期限屆滿；

僱主超過六個月解除合同；

務工人員自願解除合同或擅自離職。

**3、國內中介費不在新加坡法律保護範圍內**，務工人員可通過與國內中介溝通，或向國內當地商務部門投訴反映，或提起法律訴訟等途徑尋求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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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關於務工人員權益保護**

新加坡**《僱傭法令》《外籍勞工法案》 規定：**

**1、**勞資雙方**均可提前解除合同**，通知期合同有規定的按照合同規定；未規定的，按在僱主處實際工作時間確定：

不足26周的，通知期為1天；

超過26周不足2年的，通知期為2天；

超過2年不足5年的，通知期為2周；

超過5年的，通知期為4周。

**2、**如僱主**拖欠薪水**（含工資或加班費），符合以下條件可向人力部申請追討：

合同符合《僱傭法令》規定；

如已離職，必須在離職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

只可追討申請之日之前不超過12個月的薪水。

**3、**外籍勞工**只能從事工作準證上列明的工作**，且只能為準證上列明的僱主工作，不得從事兼職。

**4、**外籍勞工被解僱後，在新加坡合法停留期為勞務准證（WP）7天，工作準證（SP）1個月，就業准證（EP）3個月，停留期內如無新加坡人力部許可，不得從事任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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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新加坡外籍務工人員管理部門**

**新加坡人力部：**負責工資、休假、解僱等勞資糾紛以及工傷索賠諮詢；勞務准證(WP)的簽發、更新和取消等投訴諮詢

**諮詢電話:**+65-64385122。

**新加坡外籍勞工中心：**協助勞工處理僱主拖欠工資、住宿和醫療條件不足及工作環境惡劣等方面的投訴。

**求助熱線：**+65-65362692。

**辦公時間：**周二至周五上午9點到下午5點，周六和周日上午11點到下午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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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

**提醒來新務工中國公民**

1、如擬通**過國內中介來新務工**，請主動查驗其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質，簽訂書面勞務派遣合同。

2、收到新加坡人力部「原則批准信」（Approval in principle）後，可在新加坡人力部網站www.mom.gov.sg或撥打電話+65-64385122查詢「原則批准信」真偽，認真核對「原則批准信」上個人身份信息是否有誤，工作單位、工作內容、工資等內容與中介承諾是否一致，避免入境受阻或產生糾紛。
